书是第二版《韦氏大词典》;学生回忆,在他办公室讨论稿子,记忆最深刻就是说着说着他就让你跟着他移步到摆字典地方,查通再回来。这也是为什这本书叫“第四稿”,是因为只有到字词阶段,他才觉得是愉快,经验才发挥作用。他说甚至到第二稿快改完时候,虽然安心些,但也不过是确定“能活到下个月月中”。所以说编辑和老师不能创造作家,切都要看你自己能否挺到第二稿结束,在那之前别人很难帮到你。
当然所有写作人都愿意相信有那两条文学信仰在某个时间点重建们灵魂,然后它们被贴在书桌上方照耀们好几十年写作。比如麦凯恩那本书里面,每封“给青年作家信”开头,他都放上句自己喜欢名人名言。但问题就在于,这些美学准则或是文学理念都是些很柔软东西,每次要用时候就不负责任地千姿百态起来。任何伟大光明正确指导意见,们都有办法照着它练到走火入魔。比如,人生是由痴迷亨利·詹姆斯和异常粗俗这两种时期交替构成,几年前吧,病入膏肓时候,就在博客甚至微博写那种六七层从句互相踩踏怪物英文,每次都有位不相识女士在下面留言,痛心疾首地喊:句子要短!句子要短!句子要短!显然那种熟悉好英文无长句信念让她变得盲目,无法看出英文不是坏在它句子长,而是坏在它写得烂—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当们真在第线选字、构词、造句,连成段落、篇章时候,那些们自以为正在践行不起文学理念,很可能只是些朦胧听来地跟自己趣味相投误会。
就拿这种强调删减和朴质“创意写作班”美学来说,们很多人都抄过詹姆斯·鲍德温段话:
改文章是非常痛苦。只有当你对它什都做不时候才算结束,虽然它从来也不会是你之前期待样子。……世上最难事情是简洁;这也是最让人惧怕事情。你要把你所有伪装剥除,有些你之前甚至不知道是你伪装。你要写句子得干净得像根骨头。那是写作目标。
首先,同为Jamesian—詹家门下走狗(鲍德温说他最喜欢作家居然也是亨利·詹姆斯),鲍德温句子从来不会让你觉得像根骨头,更多时候复杂又缠绵得像是意中人那声烟雾缭绕“Yes”;所以,鲍德温这句话“干净”显然指是“所有好文字都干净”里那个“干净”。其次,“当你对它什都做不时候”“把你所有伪装剥除”这些话也没有什实用性,功能接近“加油”“请你尽力”,们问题不就在于拼死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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