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开译,对来说是大事;因为任何个能让提克莱夫借口,都值得庆祝。不惮剧透,上面引句子出现在《文化失忆》最后;也几乎是全书中心思想:艺术家在作品里往往提供个更好版本自己,他们之中当然有不少是混蛋,但即使是另外那些们愿意奉若神明创造者,也和永无谬误(infallibility)没有关系,“会错”是文化本质。
读研究生时候在学院资料室发现《文化失忆》和马丁·艾米斯评论集,重新布置星空。后来论文也写是艾米斯对情色和堕落迷恋,讨论作家如何通过与纠缠自己心事相处而产生艺术。今年是贝娄年,马丁出来做不少节目,在场《赫索格》讨论中,话题又转向贝娄生活作风问题。艾米斯说:“现在到这样个地步,就是面对这些厌女症指摘,回答是,‘那又如何?(Sowhat?)’”每个艺术家都携带属于他那份偏见和无知,如果你在描绘他才华时候,执意要用“尽管”来隔离他那些缺憾,那无论是推崇或贬损他,都是颇为无趣姿态。
语言早就告诉们,难以承受屈辱如同死亡。
贝娄声名略显狼藉是1994年,他新出杂文集里,有篇文章是1992年写。他借布雷克诗句骂群众,大意是“好人”都很在乎别人看法,于是交出独立思考权利,跟随意见领袖身后大流。或许是那两年空气中有些正义味道,马丁·艾米斯兄弟教父,大不列颠头号国民诗人菲利普·拉金也那时出事。先是1992年出本书信选,次年是安德鲁·莫申(AndrewMotion)给他写传记,突然拉金也成种族主义者、厌女犯、自渎狂魔。他诗好像也没那好。
乔恩·龙森(JonRonson)今年出本热书,叫SoYou’veBeenPubliclyShamed(《你就这样被网,bao》),仔细调查、重现近年网络上几起“众辱”事件,读来惊心动魄。不过书到最后也没有什教化作用,是说有个叫“反馈环”东西,骂人听到回声四起,会愈发义愤填膺。二是指出屈辱满格英文里叫mortification,词源上,就是从“杀”“死亡”慢慢温和下来。只是想到前段时间让全国出版业蒙羞贩书人康夏老师,在勇斗千夫所指时,总突兀地提到生死。“死千次,死万次,骨头被碾成灰,筋肉变成血浆”,等等,两相印证,只赞叹仓颉太聪明,怪不得说创制文字时“造化不能藏其秘,灵怪不能遁其形”,神鬼同哭。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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