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也没有和铃代同居决心。即便是按照检察官所说被形势所迫,想要把澄子财产据为己有还有很多其他方法,例如伪造妻子印章,可以自由地银行里存款,或者卖掉不动产也很容易,有着相当教养被告匡介何苦采取本案这样麻烦又对自己不利方法杀人呢?即使是被告和澄子关系不和,也还是会互相探望,这点从山津温泉寄来给被告信可以看出,信中有这样节:
……这里真是个安静好地方,晚上时常能听到山对面日本海传来远处雷鸣般海浪声,有时还会在睡梦中听到划水橹声……
而且澄子还告诉匡介自己回京日期,从这些事实来看,也许澄子仍对匡介抱有线希望。本辩护人认为,被告匡介也不仅仅是因为想把财产据为己有而不离开澄子,而是因为感受到澄子心意。
由此看来,不得不反对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对本案动机所做断定。
此外,就本案犯罪手段,还发现更多存有疑虑地方。本案中除被告匡介在警察署、检察院以及预审庭上所供认事实外,证据甚少,而且在当庭审判时候,被告又推翻自己供认,所以供认可信度现在已经没有讨论必要。供认往往都是单方面创作出来事实,这里就不必再举例说明。只是被告人供认在有其他证据证实情况下才有可信度。然而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被告供认,而且被告在当庭审判时推翻自己供认。
重要是,被告因为距离近关系曾数次去过山津温泉,很熟悉那里地形地势,但是本案案发当时被告绝对没有去过山津温泉,而是在接到警察发出认领澄子尸体之后才去,关于这点,接受调查证人加贺屋旅馆女佣太田女士在指认被告时候作如下陈述:
……脸上伤痕很像,但是个子应该比他还要高点……
同旅馆女佣福本吉陈述:
……那个人脸上有烫伤疤痕,耳后头发有点秃,这个人却没有,也不知道是怎回事,但是总觉得应该就是这个人……
仅凭以上这些暧昧证言,就断定以武藤作之助名字投宿于加贺屋旅馆人就是被告楠田匡介,本辩护人认为这是很危险。天下之大,脸上有烫伤疤痕人不只是被告匡介。仅仅通过夜调查就宣布那个武藤作之助身份不明,甚至就此断定那就是被告匡介,本辩护人认为这实在是有欠妥当。本辩护人最遗憾是,除三铃铃代证言,被告没有任何其他不在场证明,虽然认为铃代证言是真实,但是由于她和被告关系,被采信可能性不大。然而另方面就像刚才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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