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个玩笑,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他想不出这个笑话有什好笑。
他记得他并没有打算以自己名义发表那篇故事……或者,就算他在内心更深层次上有这样意图,他也没有意识到。如果稿子被接受,他就会要求撤回这篇稿子,说他想再改改。如果他们拒,至少也说明《阿斯彭季刊》觉得约翰·金特纳也不行,至少自己能开心下。
所以他把故事寄过去。
他们接受。
莫特任由他们接受。
他们寄给他张二十五美元支票。附带便条里称之为“酬金”。
然后他们把故事发表。
莫特·雷尼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迟来内疚,有天他终于忍不住。那天他把支票兑现,然后把钱塞进奥古斯塔圣凯瑟琳医院给穷人募捐箱子里。
但他感到不仅仅是内疚。哦,远不止。
莫特手支着头,坐在厨房桌子旁,等着咖啡滤煮好。他感到头疼。他不想去想约翰·金特纳和约翰·金特纳故事。他盗用《鸦脚英里》所作所为是他生中最可耻件事。他把这件事在记忆中埋这多年,真令人吃惊吗?他真希望现在能把它再埋回去次。毕竟,今天是他这辈子中最重要天,也许是他生命最后天。他应该考虑去邮局事。他应该想想他和舒特冲突,但他总是在想那段不幸旧时光。
他看到那本杂志,那本发表署着他名字约翰·金特纳故事杂志时,他感觉就像从可怕梦游中醒来,好像他在无意识中出去趟,在梦游中他做些不可挽回事情。他怎会放任事情走到这个地步?这本来是个玩笑,看在上帝分上,只是想开个玩笑……
但他已经任由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这个故事已经出版,世界上至少有十几个人知道这不是他写——包括金特纳本人。如果他们中有人碰巧每季度买本《阿斯彭季刊》……
他自己当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只是等待被发现,害怕得要死。夏末秋初,他睡得很少,吃得也很少,人都瘦,眼袋发黑。电话铃响,他心就怦怦直跳。如果电话是找他,他就会拖着沉重脚步走到电话前,额头上冒着冷汗,那肯定是金特纳打来,从金特纳嘴里说出第句话就是:你偷故事,你得给个交代。想会先告诉大家你是个什样小偷。
最不可思议事情是:他早就知道,他很清楚这样做对个希望以写作为职业年轻人可能产生后果。这就像用火箭筒玩俄罗斯轮盘赌。但还是……还是……
不过,随着那年秋天平安无事地过去,他开始放松些。《阿斯彭季刊》已被新刊取代。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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