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坐在办公桌前已经个多小时。
清晨微弱阳光照在他办公桌上,桌子分左右摞着歪歪扭扭两大撂文件,中间位置是个老式台灯、瓶鸵鸟牌蓝黑墨水、个翻页式日历和个盛满茶水瓷杯。
如果没文件,平日里他桌上就只有这简简单单四件宝物。
对,还有支伴随他快十年英雄牌钢笔,而这支钢笔,正被刘洋翻来覆去端详着,钢笔帽在冬日阳光下闪着金色光。
对于四个抛尸地点,开始时候,刘洋第感觉告诉他这并非由四人分别抛掉,因为这几个抛尸地在地图上可以用条直线连接,这就可以明显得出四个地点抛尸工作其实完全由同人或同辆车完成,他肯定为最大限度地节约时间而不经意选择条直线。
而且,从完整尸体到大卸八块,虽然天时间完成十分紧迫,但是这件事情操作过程最多是由两人完成,根本不可能三人以上。
因为这种事情,参与人越多,越容易败露。
从目前来看,凶手在哪儿还没有任何眉目,这就足以证明真正凶手其实最多只有两个人,甚至可能是个人作为。
刘洋把钢笔轻轻插在日历架上笔筒里,长吁口气,又陷入深思。
目前,诸多情况切切实实地呈现在他面前,表面上案件似乎也有些进展,可基本上所有现象却和原本猜测完全背道而驰。
虽然不久前关于抛尸路线会议上,刘洋也曾大胆假设过由四人分别抛尸可能性,但那时他只是顺着大队长“两人抛尸”假设顺口提。
四人抛尸这种可能,刘洋打开始就没认真考虑过,因为它不合理。
可是。
张猛肉店门口是碎肉提包发现地,刘统家二百米内旧街口路边是内脏包裹发现地,乞丐王智朕家门口百米内大垃圾箱是劝业场巷子里骨骼包裹发现地,草窝黄海涛所隐居金鸡岭山间空地是最后头颅提包发现地。
这切都明确地指向草窝。
刘洋从离开刘统家以后就隐约感觉他家位置有些熟悉,从而无意间联系到其他抛尸地,接着才开始围绕着各个抛尸地点进行大量调查,进而发现四个抛尸地背后都隐藏着个和草窝相关人。但是,当这些猜测件件被他证实以后,他却提不起精神来。
他觉得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之处并不在于四个抛尸地有悖于他所谓“人抛尸”假设,因为假设始终只是假设,推论始终只是推论。
切皆有可能。
可是,所有可能却又必须要合理。
张猛肉店门口大清早就摆放个大袋碎肉提包,这怎可能合理?假设凶手就是张猛,那也没有杀人就把尸体随手扔到自家门前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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