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警方有过任何小规模的合作吗?”
“没有,我用自己的车把他们送到韦福特又把他们送回来,不过我这样做不是为了他们,而是为了我自己。说实话,我对警方的智力和方法没有太多的信心。”不知何故,他避免提到平民的合作有违警方的规则。
“这祥的话,我就可以自由地说话了。请您理解,我很有把握地告诉您,我要告诉您的一切都是警方关心的。那么,不会有什么事儿吧?我是说,我猜测,您可能会被当做目击证人受到传唤。”
“我想,他们传唤我是为了问星期二我是如何发现尸体的,以及今天我是如何带警察去韦福特的。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指望我对谁是凶手发表自已的看法。我想,一切都会相安无事。”
“好吧,无论如何我就冒一次险吧。您瞧,我了解警方,一旦他们抓到了一个人,总是想给那个人定罪,仅仅是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或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脸面。”
“这也正是我个人对他们的看法。”里夫斯无论如何都没有过类似的经历,但表示同意并没有坏处。
“哦,我最好先向你说说我自己,以及我如何卷入这场事件的。我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叫伦德尔-史密斯,那是我婚前的名字,我的合法称呼应该是布拉泽胡德夫人。”
“您的意思是说您是——”
“他的遗孀。身为一名侦探一定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儿,里夫斯先生。”
里夫斯因为她的恭维激动得发抖,虽然喜好自省的人一定会怀疑那是讽刺之语。他突然记起,侦探应当携带笔记本,把事实都记录下来。他没有笔记本,于是他说“请原谅”,顺手拿到一张会所的信签,他用铅笔在上面写下“R.S小姐=B夫人”。不管怎样,他写下这些的时候,看起来愚蠢极了。
“我是在本地长大的,里夫斯先生。我父亲以前是班维尔地区的教区长。拍那张照片的时候——拍那些照片的时候,我父亲还活着,我还没有结婚。唯一向我求婚的人就是戴夫南特先生——我希望您明白,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我真的没弄明白。”这句话是要暗示,里夫斯应当从她的话中得出点儿结论,可是没有任何信息让他能够断定什么。“我想,他后来没有住在哈彻里。”
“没有,他家在这儿附近曾有过一座房子,但后来倒塌了。他的妈妈当然是奥特韦莱家族的人。”
“能够确认的是……”他舔了舔铅笔头,写下“戴夫南特的母亲是奥特韦莱女士”。突然,他头脑里灵光一闪,“天啊!”他说,“这就是他为什么知道密道的原因。”
“他当然知道那些密道。他曾对我说,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就常常在密道里玩。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