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苗从床上爬起来,坐在床上好奇地环视项澍房间。
找半天也没找到墙壁上有开灯键,只能摁亮床头柜上小台灯。房间里下子亮起来,祝苗没有拖鞋,只能赤脚踩在地板上。
项澍房间让祝苗有点惊讶。
他直觉得项澍是个很有生活热情人,喜欢咖啡、红酒,会千里迢迢横跨大洲大洋去寻找喜欢咖啡豆,照顾流浪猫,料理咖啡厅。但他房间未免有点,简单。
桌椅床凳都是最普通款式,平平无奇,而且互相不搭配,都像是随便买。白墙上点装饰都没有,桌面床头也没有摆任何摆件,房间里衣服随意搭在椅背上,但因为房间很空并不显得杂乱。
空空荡荡。
祝苗在这样房间里有点局促,赤脚走出房间,小心地拧开房门。
打开卧室门就见到宽敞客厅还有开放式厨房,和卧室风格差不多,简单明,眼看到底,连多点让人分神打量装饰都没有。项澍正站在流理台前,不知道在捣鼓什。
祝苗时间没敢走过去,小声叫道:“哥……”
“嘶——”项澍倒吸口气,平底锅“砰”声磕在灶台上。
祝苗:“?”
项澍匆匆说道:“烫到,没事。”他回头看祝苗眼,又说道:“给你拿个拖鞋。”
祝苗还没来得及说什,项澍就走去玄关,蹲下来在鞋柜里翻找半天,从鞋柜深处翻出对还没拆包装拖鞋,拆开来,弯腰摆在祝苗脚边。祝苗穿进去,心里有点美,看来还没有别人能有他这个待遇。
祝苗趿拉着拖鞋凑过去厨房看,平底锅里是两片煎好培根,全麦面包已经切好放在旁边,上面搁着两片芝士,再旁边是刚刚做好杯热美式,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项澍却说道:“这个不是你,给你叫外卖,你吃白粥。”
祝苗只不过失落两秒钟,马上又开心起来。他感觉现在没什能浇灭他好心情,他乖乖地去洗手间洗漱,项澍给他新洗漱用品。因为还有点低烧,祝苗没能洗澡,洗漱好之后就坐在餐桌旁边吃他白粥。倒是项澍去洗个澡,他出来时候好像时间忘记客厅里还有个人,没穿上衣,祝苗坐位置正好对着洗手间门,项澍擦着湿头发出来时候,俩人正好四目相对。项澍低声说句什,又退回去,套上T恤才出来。
但祝苗眼尖,眼就见到他家居裤裤腰上露出来半个纹身,在小腹那里,好像是什动物。没看清,祝苗心里像猫爪挠似,又痒又难受。项澍头发还湿着,脑袋上搭着毛巾,身上好像也没完全擦干,T恤贴在身上,三两口就把夹培根和芝士三明治吃完,小口小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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