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徽宗在与别人争论时总是依据隋唐的实践积累,或全盘接受《开元礼》中的礼仪,这部书也不例外。[15]麦大维(DavidMcMullen)指出,《开元礼》完全是一部儒家著作,里面没有提到唐代宫廷施用的佛教或道教礼仪。[16]相比之下,《政和五礼新仪》包含的很多元素可以认为是当时的道教的,有两章内容是专门用于祭祀九成宫内九鼎的仪式,还各有一章是专门关于太一宫和阳德殿的行礼。[17]在很多情况下,不仅要向天、地、皇家祖庙和社稷陵宣布公告,还要在宫观里宣布,例如册封新皇后就要在以下宫观中宣布:中太乙宫、祈神观、醴泉观、上清储祥宫、阳德观与九成宫。[18]正如我们可能会预料的那样,其中没有提到要参拜佛教寺庙。《新仪》卷八解释了如何在道观中行使这些宣布仪式,对每个盛食物的碟子,以及行礼仪式主持人的所有活动,都有具体规定。[19]
在《政和五礼新仪》的开头几章中就有对道教仪式的具体规定,包括一些基本的礼仪要求,如牌位、祭器、音乐、车辆、卤薄。第四章有一部分内容是关于“青词”,即道教祷文的。它规定宫观应当使用青词纸,长一尺一寸,宽一寸,“贯以红丝,绦以红锦”。[20]这一章还规定了使用的绢制品颜色,并列出涉及的几座宫观,包括景灵宫(苍)、上清储祥宫和储庆宫(均为青)、醴泉观(赤)、九成宫(黄)、佑神观(五方)、中太一观(每个季节的颜色不同)。第五章是关于祭器的,规定在宫观中祭祀时应使用哪些器具,里面应盛装何种素食,大米、小米、桃干、柿干,以及竹笋和葱等。[21]
尽管《新仪》中存在诸如此类的道教元素,但它的重点还是国家祀典,尤其是*员们准备担任角色的这些仪式。尽管宫廷是某些宫观的庇护人,但书中并不包括道士在各自宫观中举行的仪式。在盂兰盆节这件事上,徽宗以国家祀典为由,希望从祭拜皇室祖先的仪式中剔除佛教因素,与此同时,他还希望在国教中认可道教的地位。
1113年,《政和五礼新仪》(因1111年开始使用的年号政和而改名)正式颁布,随后,徽宗有很多机会将其中的规定付诸实践,例如,当子女成人时,他就可以在他们的冠礼和婚礼上行使新的礼仪。
与《开元礼》相比,《新仪》中包含很多礼仪,可供普通百姓在婚礼、葬礼和祭祖活动中应用。为了使更多人了解这些仪式,徽宗批准将简写版的《新仪》刊行推广。[22]
宫廷礼仪往往具有政治的一面。大臣们既可以通过建议修改礼仪程序来促进自己的仕途发展,也可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