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青春活力,风度翩翩,却十分脆弱。总之,从外表来看,路易是个身材苗条、精致优雅人,可又时常惹人不快。
尤其是,路易还是个有钱人。他身上具有那些真正有钱人切特质:站立样子,说话吐字方式,包括措辞。总之,他所有切都像摆在货架最高层、标着“富家子弟”模具里印出来。路易有着十分出众学历(先后学过法律、经济、艺术史、美学,还有心理学),直以来他随心所欲,想学什就去学,而且直都很优异,似乎把大学学业当作种消遣。后来,某种变故悄然而至。据卡米尔理解,这要归结于那些畅读笛卡儿深夜和长期宿醉,理性直觉和纯麦芽酒共同发挥作用。路易发现自己直如此生活着,他住在第九区六居室豪华公寓,书架上摆满各类艺术书籍,细木镶嵌橱柜里放着知名设计师设计餐盘,光公寓租金就抵得上名高级公务员工资。他时不时会去维希跟妈妈住几天,也习惯在街区所有餐馆吃饭。然而在这切背后,他内心突然产生种奇怪矛盾心情,他对自己存在产生真实质疑。要是换别人,便会用句话概括这样心情:“到底在这儿搞什东西?”
依卡米尔看法,如果路易早生三十年,定是个极左派,但是现在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二者择其事情。路易痛恨虚假虔诚与伪善,所以也很讨厌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于是他想找个可以有所作为地方,换言之,个悲惨地方。突然之间,眼前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他要当警察,而且要当刑警。在是否能做到想做事这点上,路易从来不怀疑自己,他们家族从不怀疑自己,而且他也有足够能力让事遂所愿。他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名警察。这既出于想做出贡献心情(并不是宏观报效国家、社会,而是单纯地想成为个有用人),也是害怕日子再过下去他就要变成偏执狂,或许也是因为觉得自己背上种假想债务,为没有生在平民阶层而抱有某种原罪心态。通过考试以后,路易发现自己马上沉浸在个与事先想象全然不同环境中:完全没有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里干净整洁或柯南·道尔小说里缜密思考,只有脏乱小房间里被揍得鼻青脸肿少女、巴尔贝斯小区垃圾桶里被放干血毒贩、瘾君子之间白刃战、藏匿在臭气熏天厕所里那些搜捕行动漏网之鱼。开始,卡米尔就像看戏样,看着路易顶着金色刘海儿、眼神慌乱而头脑清晰样子,写着篇又篇报告,言辞正经得像件纽扣路扣到脖子根衬衣;看着他继续冷静地在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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