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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小说(2 / 7)

,有时候真是觉得艾米斯对自己的“造句致幻术”实在太自信了,简直为所欲为。这部小说讲的是作家间的妒忌。两个从大学开始的好友,其中一个因为卖书界常有的意外,凭借一本人畜无伤的温暾小说成了国际畅销作家,财名双收(评论者说这个人像保罗·柯艾略,中国读者可以联想《岛上书店》),而他一向自诩更有才的朋友(理查德·塔尔)还在最为低贱的书评界搏命,到了每天评一本书还是不够养家的地步。于是塔尔整本书都在想尽办法要毁了那位畅销朋友(“fxxxhimup”)。但是从头到尾,艾米斯对这个书评人实在是太残忍了,这种施虐狂倾向换了任何一个俗手,都会显得像在胡闹,比如塔尔也想出小说,但手稿送到编辑手中,每个试读的人不出十页,必定头疼得要请假住院。再举个具体的例子:因为文事困顿,他房事也为其所累,但还是要和妻子不断尝试:

……有时候,两人正巧都有空,他还会慵懒地在下午不举。而且,塔尔夫妇的情欲游戏也不仅限于卧房。只算上个月,他就曾在楼梯上不举,在客厅的沙发不举,在厨房的餐桌不举。有次从牛津城外的一个派对出来,他就在他那辆Maestro车的后座不举。两天之后,他们喝醉—其实是吉娜喝醉了,理查德一向就是醉的—从PizzaExpress回来的路上,他们有钥匙,溜进了街区的花园里,而理查德就不举在一片田园风光中。

这两年上海译文出版了大概十本艾米斯,读的人太少。其实很好理解,越借助文字本身力量的作家,越难跨越语言;比如上面译的这段,能传递出在小说里遇见时那种欢快的十之六七,已经是文艺之神的网开一面。

艾米斯臧否作家,喜欢衡量他们多爱读者(贝娄是不自觉地深爱,纳博科夫除了晚年昏聩一般都无比殷勤,亨利·詹姆斯后期就不爱了,乔伊斯从来不怎么爱),他把作家和读者关系比作婚姻,“质量是每天intercourse的质量—也就是语言的质量”。Intercourse既是闺房之乐,也双关在“对话”之意上。至少在这方面,就我个人来说,艾米斯算是“举”世无敌了。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

艾丽丝·门罗《传家之物》(FamilyFurnishings)年末上市,对我个人而言是很可庆贺的。一方面,能被怂恿再多读几篇门罗本身就是福气,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读的时候要带着一点自得的恼怒,只觉得居然没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把这位加拿大老太太奉若神灵,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说马丁·艾米斯是二十世纪英格兰最好的小说家,是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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