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群里,都有致命魅力。
译观很明,就是把作者想传达给原文读者体验尽量在译文中复制给译文读者。所以,原作有多好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关译者事;只是换顶热心读者帽子,把这些年沉浮在记忆里几句关于毛姆话串起来说说而已。作为译者,职责简单,需要他们说话也少,就像《寻欢作乐》里,阿尔罗伊·基尔那句俗话:“说到底,要验证布丁只能靠吃。”但既然厨师执意要出来聊天,万被发现分不清芹菜猪肉和虾仁韭黄馅饺子口感有什差别,终究让人担心他厨艺。
所以,作为读者还是很愿意听译者描绘下他感受到原作风味,当看到有人将毛姆英文形容为“驯雅”或“优美”,就隐隐有些不安,怕味蕾背叛自己。但幸好在英文世界里,口径还是比较统。推崇毛姆两个作家,给英文短篇集作导读尼古拉斯·莎士比亚(NicholasShakespeare),说“毛姆文字不美,他写得很平淡,就像说话样”;帮毛姆编出本游记文字合辑皮克·艾尔(PicoIyer),说他写是“公务员散文”。
从刚读得通英文起,毛姆写作课两句话直记着。第句是:作者表达得晦涩难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想清楚。第二句是:个人要是拿着环每走两步就要从里面跳过去,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认真耕地。
当然后句,也就是写作要摈弃切寻欢作乐,从来没有遵守—还好毛姆也没有。毛姆说他追求是简单、清晰(夏志清先生将lucid译为“达”,觉得并不贴切)、悦耳。要说话,他文风是种体面娴熟和狡黠。自从立下字据,开始翻译毛姆短篇,每告诉个朋友,他就会用恭喜目光拍打肩膀,因为让个促狭人译刻薄,是文艺之神奖励;而讥诮这项技艺,到毛姆境界,自然也是声色不改,所以对于译者来说,在文风上也无须摆出什特别姿态来。
现在们应该提醒自己,连伊夫林·沃这样难以取悦人,也说毛姆是“在世唯个能让人学到东西作坊师傅”。毛师傅第语言是法语,那个传统里精致他似乎直觉得在自己能力之外,却也像是为腾出力气更好地发扬从福楼拜到莫泊桑这条文脉中“经济”,让他故事有种谦卑却让人服帖不蔓不枝。另外,还是回到上文提过意思,他下笔有种发自内心快乐,让读者也高兴地几乎认为那些在造句上小疏忽并不重要。而说到“悦耳”,当他把字词音节安排对时候(经常是对),那个段落会从纸面上浮动起来。试着模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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