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彻底动员人民的力量
对于新宪法或社会契约的需求,其产生的历史条件之一,就是所谓“总体战”(totalwar)这种新的战争形态的出现。为了在这种情况下作战,就必须提出相应的国家目标。而“民治”这个词汇在这时就显得尤为必要。总体战最单纯的定义就是不分前线和后方,全国青年男子的数量基本等同于被动员士兵的数量的战争。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欧洲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世界各国,几乎都处于总体战的状况下。为了让青年自愿从军而免去强制征兵的麻烦,从他们未成年时起,国家就会在教育中加入有利于募集士兵的内容。大家应该知道,国家为了进行这样的全面战争,就需要对忍受着辛劳的人民提出类似于“为了建立m;主主义国家”这样的国家目标。国家如果不对其国民宣扬未来的希望和补偿,是无法持续地动员国民为战争出力的。
为了维护国家的团结,就需要设定新的国家目标。因为这个时候,承受着大规模动员的民众有可能对实施动员进行战争的国家的正当性产生怀疑。为了打消这种怀疑,国家往往会先将战争的目的加以明确。例如,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口号是:“使m;主制度安全屹立于世界”,“一场为了终结所有战争的战争”;相对地,德国、奥地利方面则将本国战争的目的定义为:“为了捍卫民族生存的战争。”
大致上能够理解吗?目前为止所讲的问题,就是因战争而出现的大量牺牲以及总体战这一战争形态本身,都会从内部改变参战国家的社会。
接下来,我们尝试换一个角度,来看一看战争会对敌国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在这些作用生效之前,己方又是出于什么目的而选择开战的呢?
——为了让对手服从自己。
很好,就是当通过政治途径,比如外交交涉等手段无法说服对手时,就以武力使对方屈服,迫使对方服从自己。还有其他的想法吗?
——打败敌国军队,消灭其军事力量。
哦哦,真是尖锐呢。
只要击溃敌军的主力,就可以让对手陷入不得不投降的境地。19世纪上半叶,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对战争进行了定义,即“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应该是关于战争最古典的定义。虽然普鲁士在与拿破仑的战争中屡战屡败,但是克劳塞维茨还是从普鲁士的视角出发,阐释了理想意义上的战争,并将相关思想的精华总结成书。其观点的一个特点在于,提出了政治领域的交涉与诉诸武力的战争之间在某种意义上的延续性。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正因为参战各国普遍抱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吃了苦头的世界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