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他看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别人衣袖似。
“但这很荒唐,”他说,“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先是跟你说这件事,然后又要你做——这个。不能通过朋友来刺探自己太太情报,而且还让朋友装扮成自己太太情人。”
“呃,是不合适,”说,“但是婚外恋、偷人家东西或者从敌人炮火下面逃跑也都不合适。不合适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这是现代生活部分。自己就做过其中大部分。”
他说:“你是个好人,本德里克斯。需要只是能有个人好好聊聊——清理下脑筋。”这回他真把信送到煤气取暖炉上。等他把烧完最后片纸屑放进烟灰缸里后,说:“那人名字叫萨维奇,地址是维戈街,门牌不是159号,就是169号。”
“忘掉这事吧,”亨利说,“忘掉跟你说话。这样做没什意义。这几天头痛得厉害,得去看看医生。”
“门口有声音,”说,“是萨拉回来。”
“噢,”他说,“那应该是保姆,她去看电影来着。”
“不,是萨拉脚步声。”
他走到门口,打开门,脸上自动堆起群表示亲切和疼爱线条。每逢萨拉在场,他都会作出这种机械反应。对他这点直很生气,因为它毫无意义——们不可能总是欢迎女人待在自己身边,即便是恋爱时也不可能;而且相信萨拉告诉他俩从未相爱过话是真。相信:在自己所经历那些愤恨和猜忌时刻里,真诚欢迎成分反倒还要多些。至少对来说,她是她自己,是个独立人——而不是像小块瓷器似,是房子部分,得小心轻放才成。
“萨拉,”亨利喊道,“萨——拉——”他说“萨拉”这两个字时拖长音调,声音里带着让人无法忍受虚情假意。
萨拉在楼梯口停住脚步,把脸转向们。怎才能让个不认识她人看到她这会儿模样呢?为描写个人物(哪怕是自己笔下那些虚构人物),除通过描写他们动作,就从来没能用过别什办法。直觉得,在小说里,应该允许读者用他们自己选择方式去想象个人物:不想为他提供现成图解。然而此刻,自己惯常采用技巧却背叛,因为不想让萨拉形象同任何别女人形象混在起,想让读者看到她那宽阔前额、轮廓清楚嘴唇和脑壳形状,但所能呈现在读者面前却只是个披着滴水雨衣模糊身影。她转过身来说:“噢,亨利?”然后则是“你?”以往她直是用“你”来称呼,打电话时老是说:“是你吗?你能吗?你会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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