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读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发现故事的讲述者和他同名——伊什梅尔。伊什梅尔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亚哈却令他无法心生敬意,这最终令他对这本书的好感大打折扣。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他小时候就读过,但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什么了。他只记得那时候它要有趣得多——那时候所有的事情都要有趣得多,但故事已经从脑海中溜走。有些人会充满怀念而熟稔地谈起几十年前读过的书,伊什梅尔怀疑那可能是装出来的。他有时候会想,许多年前读过的那些书,如果还存在他内心世界的某处,现在变成什么了呢。库柏、司各特、豪威尔斯,等等。他不认为它们还在那里。毕竟,他已经不记得它们了。
《红字》花了他六天。他坐在岁月一直看到餐馆打烊。厨师从双向门后面走出来,告诉他该离开时,伊什梅尔正读到最后一页。他站在餐馆外面的人行道上读到了最后一句:“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1]。这是什么意思?即便看了注解,他也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完整意义。他站在那里翻开着一本书,人们从他身旁匆匆而过,十月的凉风吹拂着他的脸。他为海斯特·白兰的故事结尾感到困惑;不管怎样,这个女人,应该有个更好的结局。
[1]小说《红字》的最后一句话。
是的,他认定,书是个好东西,但是也仅仅如此——它们不能给他带来餐桌上的食物。所以伊什梅尔转而攻读新闻学。
他父亲亚瑟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是个伐木工。他留着翘八字胡,穿着一双补船人穿的高筒皮靴、磨损的背带裤、羊毛秋裤,在杰弗逊港木料公司服务了四年半。伊什梅尔的祖父是高地长老会的成员,祖母是来自拉福利湖畔沼泽地的爱尔兰狂热分子;他们在大火灾前五年相识,然后结婚生子,养育了六个儿子。亚瑟是最小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留在普吉湾的。他的哥哥当中,两个当了雇佣兵,一个在巴拿马运河死于疟疾,一个去印度和缅甸当了土地测量员,最后还有一个在十七岁时去了东部海岸之后便没了音信。
《圣佩佐评论报》是一份四个版面的周报,是亚瑟二十多岁的时候创办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台印刷机、一部盒式照相机,又买下了鱼类加工仓库后部一间潮湿低矮的办公室。《圣佩佐评论报》的创刊号刊登了一条横幅式的标语:法庭宣判西雅图市长吉尔无罪。和《星报》《时代周刊》、《晚间邮报》、《每日电讯》及《西雅图联合报道》等媒体的记者们一样,亚瑟也报道了希拉姆·吉尔市长的酗酒丑闻。他对埃弗雷特大屠杀[2]中为世界劳工组织成员做辩护的骗子律师乔治·温德尔进行了长篇报道。威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