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她平时都怎练:先在垫子上练腹部,做许多拉伸动作。哈利讨厌拉伸。露丝脖子上挂着毛巾,开始骑动感单车,半小时后已经流很多汗,骑完车,她练会儿举重,但顶多选择两到三公斤哑铃。如果前天练肩部和手臂,第二天就练胸部和背部。
总而言之,露丝每次会锻炼大约个半小时,属于中等强度,对于她这个年龄女人,选择这样运动量是明智。虽然不知道她过去打壁球,哈利也看得出她右臂比左臂强壮许多,但最让他印象深刻是,露丝锻炼时,似乎没有什能让她分心,连可怕音乐都做不到。骑车时,她有半时间是闭着眼睛,在垫子上举重时,她看上去似乎什都不想——甚至不去考虑下本书,计数时,她嘴唇会跟着动。
锻炼过程中,露丝喝升矿泉水。塑料瓶空掉之后,她总会先把瓶盖拧回去再丢进垃圾桶——这说明她有点洁癖。哈利轻松地从她扔掉水瓶上取得枚清晰右手食指指纹,发现上面果然有道垂直割痕。刀子不可能切得如此利落,必须是玻璃割出来,伤痕很细很浅,几乎快要消失,定是在她很小时候受伤。
四十岁露丝比洛金街健身房里女人们都至少大十岁,她也不穿年轻女性喜欢弹性紧身衣,而是把T恤塞在像是为男性设计宽松运动短裤里面。露丝觉得生下格雷厄姆后她肚皮变松,乳房也有些下垂,虽然她体重还和打壁球时样。
健身房里大多数男人也比露丝年轻十岁,只有个年纪大点男人,总是背对着她举重。她只能在镜子里看到他部分面孔,他身材很健美,然而胡子该刮。第三天上午,她离开健身房时认出他,他是她警察。(自从在书店发现他之后,露丝就把他视为她自己警察。)
因此,从健身房回到酒店大堂时,露丝毫无防备地撞见维姆·容布勒德,在阿姆斯特丹待三天,她几乎已经不再想他,而且开始觉得他可能不会来找她。然而他来,似乎还带着妻子和刚出生孩子,维姆变得很胖,直到他开口,露丝才认出他来,当他试图亲她时,她连忙以握手代替。
婴儿名叫克拉斯,肥嘟嘟小脸好像在水里泡涨样,维姆妻子哈莉耶特也很臃肿,衬衫上污渍表明她还在哺乳,奶水会溢出来,她肥胖是怀孕导致。露丝很快推断,这次见面只会让维姆妻子受到更多伤害。为什呢?露丝很想知道,维姆对妻子是怎说她?
“你宝贝真漂亮。”露丝哄骗维姆不快乐妻子。她还记得,格雷厄姆岁之前,她经常心情不好,因此非常同情刚生过孩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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