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了铁楼梯的脚下。在他头顶三十英尺的地方就是进人孔,不过他不会有力气掀开盖子的,就算掀开了警察也正在上面等着他。这些他肯定都知道,但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中,就像动物要爬到暗处去死那样,我想人都是要向着光明去的。他想死在家里,而黑暗从来都不是我们的家。他开始拖着自己朝楼梯上爬去,但痛苦战胜了他,他再也走不动了。是什么让他吹起了那几句荒唐的调子,就是我曾经傻到以为是他自己写的那个调子?他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吗?他是想有朋友在身边,哪怕是一个给他设下陷阱的朋友?还是他已经意识不清了,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目的?不管怎样我听到他的口哨,又顺着支流的边沿走了回来,摸到墙的尽头,然后顺着通道一路来到他躺着的地方。我喊了声‘哈利’,口哨声停了,就在我头顶。我把手放到铁栏杆上,一步步朝上走去。我还是有些担心他会开枪。然后,只朝上走了三步,我的脚就踩到了他的手,他就在那里。我把手电筒朝他照去:他没有枪,肯定是在我的子弹击中他的时候掉了。我刚开始以为他死了,但随后就听到他痛苦的啜泣。我喊了声‘哈利’,他用力睁开眼看着我的脸,想说话。我弯下腰来细听。‘傻瓜’,他说——就此为止了。我不知道他是在说他自己——作为某种悔罪,无论多么微不足道(他是个天主教徒),或者是在说我——笑我那一千英镑一年还要缴税的收入,笑我虽然能想象出纵马奔驰的盗牛贼,却连一只兔子也打不中?接着他又开始呜咽起来。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就朝他开了一枪。”
“我们会忘记这一点的。”我说。
马丁斯说:“我永远也不会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