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可是出门好天气。但这种天气来得快,也去得快。你们行程不会耽搁太久,休息会儿反而更好。两位这是要上哪儿去呢?”
“们要上儿子村里去,”埃克索说,“他等着迎接们呢。不过,们希望天黑之前能到个撒克逊村庄,晚上要在那儿过夜。”
“撒克逊人做事有点儿野,”那老妇人说道。“不过,看到行路,他们比们自己人还要热情。两位,坐下来吧。后面那段木头是干,经常坐那上面,很舒服。”
埃克索和比特丽丝听从她建议,坐下来,雨仍旧在哗哗地下,大家又沉默会儿。这时老妇人那边似乎有动静,埃克索转脸去看。她在用力拽兔子耳朵,兔子拼命挣扎,她那只手却像鹰爪样死死抓住。就在埃克索看着时候,老妇人只手突然拿出把生锈大刀子来,放到兔子咽喉上。比特丽丝吓跳,埃克索这才意识到,他们脚下,乃至整个破损地板上,到处都有块块黑色,原来竟是血迹,在常春藤气味和潮湿石块霉味中,还夹杂着杀戮留下气息,微弱却依稀可辨。
把刀放到兔子咽喉上之后,老妇人又不动。埃克索发现,她深陷眼睛正盯着另头那个高个子男人,好像在等他发出信号样。但那个男人仍然保持着原来僵硬姿势,额头几乎都快碰到墙。他要没注意到老妇人,要就是心不予理睬。
“好心太太啊,”埃克索说,“要是必须杀,您就杀这兔子吧。干干净净拧断脖子。或者找块石头,下子砸死。”
“要是有这个力气就好啦,阁下,可没力气啊。只有把刀,刃口还算锋利,没别。”
“那很乐意帮助您。不必用您刀子。”埃克索站起身来,伸出只手,但老妇人没有任何放开兔子动作。她动不动,刀子仍旧放在兔子咽喉上,目光凝视着房间对面那个男人。
高个子男人终于转过身来,面对着大家。“朋友们,”他说,“刚才看你们进来,也很吃惊,但现在很高兴。因为看得出来,你们是好人,所以请求你们,在等待风,bao过去时候,听听困难。是个普通船夫,把旅人渡过汹涌水域。这工作干活时间长,如果等候人多,就没什觉睡,每扳下桨,胳膊就疼,但这些都不在意。无论刮风下雨,还是日头毒辣,都要干活。但劲头还算足,可以盼着休息日子。因为们有几个船夫,每人都能轮流休息,不过每轮要干好几个星期。休息日子里,们每个人都有特别地方要去,朋友们,这儿就是地方。曾是个无忧无虑孩子,在这幢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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