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野心要让未来历史学家们来广征博引,只害怕被警察局寻章摘句。这不正是他们要从他这儿得到?不正是对那篇文章谴责吗?他不愿意把这思想从自己嘴里喂给他们。除此之外,他还知道在这个国家里,任何时候都可能把任何人任何事拿去广播。他闭嘴。
“想知道,是什东西使你改变主意。”编辑说。
“想知道是,原先是什东西使写个东西。”托马斯马上想起来:她象个放在草篮里孩子,顺水漂到他床边。是,他因此才拿起那本书,追随那些罗慕路斯、摩西以及俄狄浦斯故事。现在,她又与他在起,他看见她用红头巾把乌鸦包起来拥在胸前。她幻象使他平静下来,似乎在告诉他,特丽莎还活着,与他住在同座城市里,其他什都是无所谓。
这回是编辑打破沉默:“懂。毕竟也不喜欢那种惩罚观念。”他笑着补充,“们不是为惩罚而呼吁惩罚,是要用惩罚来消灭惩罚。”
“知道。”托马斯说。几秒钟之后,他可能就要做件很高尚事,却是完全、绝对毫无用处事(因为这不能帮助政治犯),还是件使他不高兴事(因为这是那两个人压着他干)。
“签字是你责任。”他儿于几乎是在恳求。
责任?他儿子向他提起责任?这是任何人能向他使用最糟糕字眼!再次,特丽莎幻影又浮现在他眼前。他记起特丽莎用手臂抱着那只乌鸦,记起她前天曾被位密探勾引,记起她手又开始颤抖。她老,她是他切。她,六个偶然性产物;她,那位主治大夫坐骨神经痛带来果实;她,他所有“非如此不可”对立面——是他唯关心东西。
为什竟然去想什签还是不签?他切决定都只能有个准则:就是不能做任何伤害她事。托马斯救不政治犯,但能使特丽莎幸福。他甚至并不能真正做到那点。但如果他在请愿书上签名,可以确信,密探们会更多地去光顾她,她手就会颤抖得更加厉害。
“把只半死乌鸦从地里挖出来,比交给主席请愿书重要得多。”他说。
他知道,他话是不能被理解,但能使他玩味无穷。他感到种突如其来、毫无预料陶醉之感向他袭来。当年他严肃地向妻子宣布再不希望见到她和儿子时,就有这种相同黑色阔醉。他送掉那封意昧着断送自己医学事业文章时,就有这种相同黑色陶醉。他不能肯定自已是否做对,但能肯定他做自己愿意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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