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时候,饭桌上有只是那种很腻大块肥肉,或者腥到不行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不过那个年纪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菜多练几遍也就会。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这件风衣,穿好几年。”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也正常。”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三个初秋,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几件衣服也都穿好久。”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没有在东西坏之前就丢弃习惯。怎?有任何问题?”
他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他每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个算草本都写到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捉弄总是赤裸裸,并不似成人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凌思凡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房子面积大。
“是……”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衣服,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衣服就丢不要?
“子非……”
“嗯?”
“别说。”
“哦……”
不过,顿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有亲戚送件风衣给,穿有点小,不如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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