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格拉纳达附近的一片美丽土地上,在浪漫的赫尼尔河河畔,我父亲有一户乡间农舍,那就是我的家。你们知道,西班牙诗人在写田园诗的时候,总喜欢把故事背景设在我们这个省。诗人们让我们相信,我们这里有一种独特的、适于爱情滋生的气候,每一个格拉纳达人的青春——对某些人来说甚至是毕生——都只用来谱写爱的颂歌。
在我们这里,一个年轻人进入社会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一位女士作为自己的梦中情人。假如这位女士能接受他的敬意,那他就可以称自己是她的“臣服爱人”,也就是说,是狂热爱慕她、被她女性魅力征服的人。这位女士在认可他这个身份后,就相当于心照不宣地立下承诺,自己的手套和扇子,只会交给他一个人。在众人面前,她假如想让人递给她一杯水,那也会优先选择此人效劳,而这位“臣服爱人”要跪着将水呈给她。此外,他还享有其他一些重要的特权,比如说骑马伴在她车旁守护,在教堂里为她献上圣水等等。这样的关系并不会使女士的丈夫产生嫉妒,甚至可以说,他们要是嫉妒,倒是他们的错。首先,这些女士是不会在自己家中接待外人的,更何况在家中她们身边始终都有陪媪[1]、侍女相伴。其次,我实话对你们说,在我们那里,假设某位女士真想对自己丈夫不忠,她反倒不会首选那位“臣服爱人”。这样的女士看中的往往是某个年轻的男亲戚,因为亲戚可以自由进出她的家门。而最堕落的那些女人呢,她们甚至会找社会底层的人当情人。
我刚踏入社会时,格拉纳达男女交往的风气就是如此。不过,风气归风气,我并没有追随大流。这倒不是说我在感情这方面还没有开窍,根本不是这样,我们的气候对我们感情的熏陶,我比任何一个人都体会得更深,对爱的渴求是我青春时代成长的首要动力。
但我很快确信,真正的爱情,并非女士与“臣服爱人”之间的荒唐关系。这种关系的确谈不上任何罪恶,但它产生的效果是,女人可以心属于一个绝不会拥有她的男人,同时,那个应该同时拥有她身心的男人和她之间的感情必然会受到损害。这种表里分离的关系让我反感。对我来说,爱与婚姻必须要合而为一,必须是同一回事;婚姻因为爱情的万千面貌而变得无比美好,它成了我内心最隐秘的向往、最珍视的追求,是我想象中的圣物。总之,我必须向你们坦承,怀有这种理念后,我的头脑、我的内心完全被理想的爱情占据,以至于我的理性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有时,我甚至会被人误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臣服爱人”。
每当我走进一个人的家,我根本不会去关注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