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给。”
大概是脑子不在手上,手指是受孟寻支配,把铅笔和刀子自动交给她。她打开铅笔盒,把剩下秃铅笔全部掠去。
“你不听语文课?”问,觉得很奇怪。孟寻平日里很认真很刻苦,铅笔盒里有写着“发奋”两字字条,让想象力丰富男生联系起厕所之类地方。
“天天有个在旁边说,还不够?”便不再理,取出张很厚实嫩黄色纸,叠只小纸船。让铅笔在刀下滚,划出圈界限来,然后就刀刀,依着界限,把木屑削进纸船里。
她手很白,紧紧握着笔杆,手背显出若隐若现青青脉管,指甲修得短短,光洁而透明,清楚地透出底下红红血色来。
“看你书去。”她轻轻命令着,头次听到女孩子用这种口气,觉得很有趣,所以第次仔细端详起她来:不黑头发,小眼睛,脸巴掌宽,两颊却有现在少见浓浓血色。说实在话,称不上漂亮,但让人觉得挺舒服,细细看去,眼底眉间有种与众不同东西,到底是什,也没有去细想。
铅笔已经削出大致模样,她用刀锋在削过地方来回刮着,这些地方逐渐圆顺光滑起来。却等不及,抓过那还没刮铅铅笔,在书页空余处飞写。笔杆上她遗下体温传到手指,顺着胳膊直进到心里,心里热热,有种奇怪感觉,却也没点破它存在,或探究它缘由,接着写下去。
很快,铃响。语文老师不无遗憾地把几句想说话吞进肚里,站起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节分解。”说完,出去。
也跑到操场踢几脚球,心里再也没去想课上事,回来,笔全削好,孟寻不在,把载满铅笔屑纸船拾起来,塞进自己桌子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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