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厨房里,反复琢磨着起诉这件事,百思不得其解。地球上到底有多少位瑞士银行家?光是日内瓦至少得有一万个吧,我怎么选来选去最终却选中了一位竟然蠢到会在美国国土上被捕的瑞士银行家?这么小的概率都能被我撞上?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被起诉的是一个毫不相干的罪名——通过近海赛艇洗d品赃款。
与此同时,女公爵很快就意识到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原因很简单,我走进房间时没有往她的身上扑过去。我对女公爵说我病了,而且需要倒时差。那天夜里,我走进卧室衣橱,挑选蹲监狱时要穿的衣服。我选了一条已经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一件设计简单的灰色长袖T恤衫(以防牢房里变冷),几双破旧不堪的锐步运动鞋,这可大大降低它被某位名为布巴或查默尔的7英尺黑人从我手中夺去的可能性——我在电影中常常看到这样的情节。
周一早上,我决定不去办公室了——心想,在自己舒适的家中被捕总比在昆士区伍德赛德被捕要体面得多。不,我绝不允许他们在史蒂夫·马登鞋业公司逮捕我,不然的话“笨鞋匠”会将此视为一个绝佳机会,夺走我的股票期权。我必须要让马登人和其他人一样,在《纽约时报》头版看到我被捕的新闻。我才不会让他们享受看到我被警察铐走时的乐趣,这种乐趣我只留给女公爵。
接着,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没有传票,没有科尔曼探员的突然到访,没有联邦调查局到StrattonOakmont的突袭。到周三下午,我不禁在想,到底这是怎么回事。自周五开始,我一直藏身于西汉普顿,假装染上了可怕的痢疾——不过这倒不是完全说谎。现在,好像我的隐藏行动毫无道理可言——或许我根本就不会被逮捕!
到了周四,一切沉寂得让我受不了,我决定冒险给波曾向我力荐的格雷格·奥康奈尔律师打个电话。他似乎是搜集情报的完美目标,因为他6个月前曾前往东区和肖恩·奥沙聊过。
很显然,我并不会对格雷格·奥康奈尔和盘托出。毕竟,他是一位律师,没有哪位律师是值得完全信任的,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尤为如此,如果他知道你事实上已经犯罪了,他是根本不会做你的辩护律师的。当然,这是个古怪的想法,人人都知道辩护律师是通过为嫌疑人辩护来维生的。但在这个游戏的某个环节中,坏人和他的律师之间存在着某种不需明讲的共识,即坏人向律师发誓他是清白的,而律师则帮助这个坏人修改所编造故事中的纰漏,使之成为无懈可击的辩护词。
所以,对格雷格·奥康奈尔讲话时我撒了谎,告诉他我如何被牵扯进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