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因为到目前为止这个公司都是在自动运行。屋子里还有一直以来担任公司产品经理兼公司销售主管的约翰·巴齐尔。
说来挺讽刺的是,从我们的穿着上你肯定想不到我们是在建设世界最大的女士鞋业公司。我们个个衣冠不整——我呢,穿得像个打高尔夫的;史蒂夫就跟个乞丐似的;加里则穿得像个保守的商人;约翰·巴齐尔大约三十五六岁,大鼻子、光脑门、满脸横肉,穿着褪色的蓝色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T恤,活脱脱一个送比萨的。我对约翰佩服得是五体投地,他确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虽然是天主教徒,但他天生就有一种新教徒的职业道德——不管这意味着什么——他的的确确对大局有着很好的掌控能力。
但另一方面,他只要一说起话来就会唾沫四溅,这就意味着当他兴奋的时候——或是想要说明一个问题时——你最好能穿上一件雨衣或是至少要坐到离他的嘴巴30度的地方。而且当他唾沫星子四处飞溅时还会辅以各种夸张的手势,而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史蒂夫不愿意给工厂下足够的大订单所引起的。
此刻,约翰正在就这个问题发表自己的想法。“我是说,史蒂夫,如果你不让我们大量生产鞋子的话,那我们到底要怎么来发展这个公司啊?乔丹,你来说说,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如果我手上没有货,我怎么才能建立……”——讨厌!约翰在说到以“B”开头的单词时唾沫溅得最厉害,都喷到我的脑门了!——“……跟百货公司之间的关系啊?”这个唾沫飞溅的家伙停了停,奇怪地看着我,寻思着为什么我要用手托着脑袋,像是在闻手心似的。
我站起身来走到史蒂夫的背后以防自己再被约翰的唾沫溅到,然后说道:“你们两个的意思我都明白。这个与证券经纪没什么两样:史蒂夫想做得保守一点,不要堆那么多库存,而你则想主动出击,积极地去开展销售。我都明白。而答案就是——你们俩都对但其实也都不对,关键还是看鞋子能不能卖得出去。如果能卖出去,你们就是天才,而且我们也能赚到大钱,但如果你们错了——鞋子卖不出去——那我们就死定了,只能守着这些一文不值的鞋子。”
“不是这样的。”约翰反驳道,“我们可以随时把鞋子批量卖给Marshall’s和TJMaxx,但这样一来我们跟百货公司和专卖店的关系就搞砸了。”现在史蒂夫直视着约翰的眼睛说道:“我们要保护这个品牌,约翰。你还没明白这一点。”
约翰回答说:“我当然知道啊。但我们也得发展这个品牌啊,如果客户到了百货公司却找不到我们的鞋子那又怎么来发展我们的品牌呢?”约翰的眼中露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