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似乎没有枪,莫特体重至少比他重五十磅。从外表看,也比他年轻五岁或十岁,他想。他曾在书上读到,真正疯子可以积聚起异乎寻常力气,但如果他就站在这里,让这个他以前从未见过人继续说他,莫特·雷尼,剽窃他故事,那他就该死。他必须反驳。
“你不喜欢,不怪你。”戴黑帽子男人说。他还是那样耐心而平和地说话。莫特觉得他说话方式就像位治疗师,那种教有轻微智力缺陷儿童治疗师。“但是你确实剽窃故事。”
“你得走。”莫特现在完全清醒,也不再感到困惑、处于下风,“跟你没什可说。”
“好,走,”那人说,“们以后再谈。”他拿出那捆手稿,莫特发觉自己居然伸手去接。就在这个不速之客把手稿塞进莫特手之前,莫特把手缩回到身边,场面就像法院人终于把传票塞给个已经躲好几个月人。
“不会接受。”莫特说,心里对人这种动物如此愿意顺着别人感到惊讶:当有人向你递东西时,你第本能就是拿走它。无论那是张千美元支票,还是个被点燃导火线并嘶嘶作响炸弹,你第反应都是把它拿走。
“跟玩把戏对你没好处,雷尼先生。”那人温和地说,“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在看来,是这样。”莫特说着,对着那张布满皱纹、饱经风霜但又不知何故不显老脸关上门。
他只恐惧两分钟,当他在迷迷糊糊睡意中第次意识到这个人在说些什时,恐惧就来。然后恐惧被愤怒吞没。他愤怒是因为他在小睡时被打扰,更愤怒是意识到自己被某个疯子打扰。
门关上,恐惧又回来。他抿紧嘴唇,等着那个人开始用力敲门,但这没有发生。他确信那个人就站在那里,动不动,像石像样耐心地等着他再开门。他迟早会敲。
接着他听到声低低撞击声,然后是穿过木地板走廊轻轻脚步声。莫特走进主卧室,从那里可以看到车道。这儿有两扇大窗户,扇能看到车道和屋后山腰,另扇则可以看到直延伸到塔什莫尔湖蔚蓝宜人广阔湖面斜坡。两扇窗户都做反光处理,这意味着他可以往外看,但任何人想往里看都只能看到自己扭曲形象,除非把鼻子贴在玻璃上,双手做成杯状,挡住眼睛上方强光。
他看见那个穿着工作服和蓝色牛仔裤男人走回他旧旅行车。从这个角度,他可以辨认出车牌是哪儿。是密西西比州。当那人打开驾驶座车门时,莫特想:哦,该死。枪在车里。他没有带在身上,因为他相信他可以跟讲道理,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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