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不知道缺脚缺手会不会比患皮肤病来得更严重。
在女校,生理课上教到各种皮肤病的病菌时,我感到全身发痒,很想把教科书上刊载着那个病虫、巴米虫照片的那一页撕毁。老师的神经似乎比较迟钝,不,即使是老师,也没有办法平心静气地教授。因为职务的关系,必须努力忍耐,装作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授课。我愈觉得事情是这样,就愈对老师的厚颜无耻感到万般难耐。生理课结束之后,我和朋友做了讨论。痛、搔痒、发痒,哪一个最痛苦?对于这样的议题,我断然地主张发痒是最可怕的。难道不是吗?痛苦、搔痒,自己都还会有知觉上的限度。被打、被砍或者被搔痒,当那痛苦达到极限时,人一定会失去意识。昏迷之后,便是进入梦幻的境地。会升天,可以从痛苦中美丽地解脱。就是死,应该也没什么关系吧!但是,发痒却像潮水,涨潮、退潮、涨潮、退潮,只是浅浅地缓慢地蠕动、蠢动,绝不会达到临界的顶点,所以不会昏厥,也不会死亡,只能永远痛苦地挣扎。不管怎么说,没有比发痒更难受的痛苦了。
就算是在过去的白洲受到拷问,在被砍、被打或者被搔痒的情况下,我也不会说出实情的。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昏厥,持续两三次之后,我大概就会死去。我才不会吐出实情,我会拼上烈士的性命,誓死保密。不过,如果拿来满满一竹筒的跳蚤、虱子或疥癣,说着“要把这些东西倒到你的背上”,我就会全身汗毛竖立,浑身打战叫救命,不顾烈女的身份,两手紧握着哀求对方。光是想,就厌恶地想要跳起来。当我在休息时间对朋友这么说之后,朋友们全都产生了共鸣。
有一次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去了上野科学博物馆,但一到三楼标本室,我突然大声惨叫,哇哇大哭。笨蛋!我大叫,有股想要用棍棒把玻璃敲得粉碎的冲动。之后的三天,我辗转难眠,不知为什么好痒,食不下咽。我连菊花都讨厌。小花瓣一片一片的样子,好像某个东西。即使看到树干凹凸不平的样子,全身也会突然发痒。我无法理解能平心静气吃下香菇的人。
牡蛎壳、南瓜皮、虫吃过的叶子、芝麻、章鱼脚、虾子、蜂巢、草莓、蚂蚁、莲子、苍蝇,我全都讨厌。也讨厌标注的假名。小假名看起来像虱子,茱萸、桑果也都讨厌。看到月亮放大的照片,我也觉得恶心。即使是刺绣,触摸着图案花纹,我也会无法忍受。由于那样讨厌皮肤病,很自然地对皮肤也格外用心,到现在未曾有过长脓包的经验。结婚之后,我每天还是会到澡堂用米糠搓洗身体。一定是搓揉过头了。长出这样的脓包,实在让人觉得又悔又恨。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