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
为回答这个命题,开始执笔写《寻羊冒险记》。基本构想是尽量不让现有文体变得笨重,不损害“心情愉悦”(换言之就是不被“纯文学”装置俘虏),让小说本身变得深刻、厚重起来。为此就必须积极导入故事这个框架。在看来,这点非常明确。而如果把故事当作重点,工作起来势必费时耗日,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在“本职”工作之余利用闲暇就能完成。所以开始写《寻羊冒险记》之前,卖掉直经营小店,成个所谓职业作家。当时,相比写作,当然还是小店收入更高,但仍然横下心来决定牺牲它。因为想把生活全都集中到小说上,把自己拥有时间全部用在写小说上。说得稍稍夸张些,就是“破釜沉舟”,无法再走回头路。
周围人几乎全体反对:“还是别这样贸然行事呀。”小店生意大有起色,正逐渐兴隆起来,收入也稳定下来,此刻转手岂不太可惜。不如将小店托付给别人经营,自己去写小说,岂不更好?想必大家都不认为单靠写小说能吃饱饭吧。不过没有犹豫不决。直有种脾气:“做件事,倘若不全力以赴、拼到底,便心情不爽。”性格使然,大概没法“把小店随便托付给别人”。这是人生紧要关头,得当机立断、痛下决心。哪怕次也行,总之想拼尽全力试试写小说,如果不成功,那也没办法,从头再来不就行。卖掉小店,为能全神贯注地写作长篇小说,搬出东京住所,远远离开都市,过起早睡早起生活。又为维持体力坚持每天跑步。就这样,毅然决然地彻底改变自己生活。
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不得不清晰地意识到读者存在。不过那具体是怎样读者,却没有多想,因为也没有冥思苦想必要。那时候正三十出头,不管怎想,看写东西不外乎同龄人,要不就是更年轻代,也就是“年轻男女们”。当时是个“新进青年作家”(用这样词叫人有点难为情),支持作品显然是年轻代读者。至于他们是怎样人、心里在想些什,无须去冥思苦想。身为作者与读者理所当然般合而为。回首当日,那段时期大概是这个作者与读者之间“蜜月期”吧。
《寻羊冒险记》由于种种原因,受到刊载杂志《**像》编辑部相当冷遇(记得是这样),但幸运是得到众多读者支持,评价也很高,书远比预想中畅销。换句话说,作为职业作家,算是顺利地迈出第步,并且有种明确感觉:“要做事情,在方向上没有错!”在这层意义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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