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四页纸。我最后一次给全家念时,磕磕绊绊念了足有半个小时。明明是写通顺了,可一念又觉得不通顺了。我着急,父亲比我更着急,他的脸上和手上都在替我使劲,我一看他,就更紧张了。信念到一半,我都要虚脱了。那个晚上村里有电影,姐姐陪着我,在看电影之前把信庄重地投到了信箱里。电影看到一半,我突然“哎呀”叫了一声,信封上光注意写地址,忘了写叔叔的名字!我和姐姐赶紧挤出人群,来到了那只邮筒旁,信就在里面,可我们却取不出来。邮筒不知什么时候被人上了锁,过去明明是不上锁的啊!转天我们再来找,发现那些信已经被邮递员老吴取走了。好在老吴是个热心人,他到邮局发现了这封没有收信人名字的信,把信退了回来。这封信开启了我跟叔叔的通信生涯。如果说,写信也可以算创作的话,这无疑是我最早的创作经历,我跟叔叔之间天上地下无话不谈,叔叔写的信,一点也不比我写的短,而且都是鼓励鞭策的内容。看信和写信,成了我那一段生活中最幸福的事。
7
又一个正月初一,叔叔不是一个人来的,后车座上坐了个小丫头,不用问我们也知道,她叫海棠,是我的妹妹。还有另一个更小的妹妹叫腊梅,比这个叫海棠的小了十分钟,她们是双胞胎。即使是双胞胎,叔叔也一定是带海棠来,因为在叔叔的嘴里,提到海棠的次数要比提到腊梅的次数多得多。海棠从大堤上走下来,我们这一条街都轰动了。当然我这样说有点夸张,所谓轰动,是指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丫头和小子,都从四面飞奔来,要看海棠妹妹长什么样。这个海棠可真是漂亮啊,两条麻花辫又粗又长,刘海弯弯曲曲,她是自来卷!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嘴唇红得像点了胭脂。关键是,她的皮肤青白青白的,真的就像鸡蛋清一样。光是这一样,一下子就把我们比下去了。我们都是上树捉鸟、下河捞虾的野孩子,脸都跟红高粱一个颜色。海棠坐在炕沿上,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羊羔从柜子底下战战兢兢爬了出来,海棠惊奇地说,这是小狗吧?不怪海棠认错,这只羊羔太像小狗了。身上的底色是白的,却有黑的棕的花斑点,还没长犄角,一张俊秀的小脸毛茸茸,可不就是小狗么。海棠的这个笑话,被我渲染给了很多伙伴听,大家都乐得前仰后合。要说这有什么可笑的呢。许多年以后,女儿跟我出门看见一头牛,女儿说,这是大猪吧!都没有这么好笑。那种好笑一点都不带嘲讽或蔑视,相反,带一种羡慕和景仰。瞧,海棠不认识羊,人家连羊都不认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家的生活的底子跟我们不一样,人家是城市来的!
天知道的,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