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德医院,从17世纪教士关于禁欲和道德禁忌的手册到19世纪《我的隐秘生活》的匿名出版(福柯2001a;2003a;2003b;2005)。福柯著述的最大魅力在于将尼采式的理论洞察力与谱系学风格的经验感受力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将他关于西方现代性、权力/知识、治理术等理论奠基在对若干关键历史事件的细节捕捉上。在他最重要的著作《规训与惩罚》一开篇,没有任何理论分析,仅仅直接采用了1757年达米安公开被处决的新闻报道与1837年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的作息时间表,前后两相对照,就已然传达出了惩罚体制巨大的风格变化。我称之为:“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当然,在《规训与惩罚》中并非只有叙事,叙事与分析是穿插进行的;它所涉及的也不只是一两个完整的事件过程分析,而是在监狱诞生过程中若干事件过程的分析。但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对福柯的理论分析来说绝不是零星的、信手拈来的例证,这些所谓“特殊性”的事件与他做的“一般性”分析是水乳交融的,紧贴在“关系/事件”的表面,而不是由表及里、由事入理的深浅关系。正如福柯自己所说的:“效果史颠倒了通常在一个事件的爆发与连续性的必然性两者之间确立的关系。整个历史学(神学的或理性主义的)的传统都倾向于把独特事件化入一个理念的连续性之中,化入一个目的论运动或一个自然的链条中。然而,‘效果’史是从事件最独特、最鲜明的地方使事件显现出来。因此,事件就不是一次决定、一项条约、一段统治,或一场战斗,而是相互对立的力量构成的一种关系,是被篡夺的权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一种使自身脆弱、松懈,并毒化自身的支配,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他者’的出现”,效果史要“力求关注那伴随着每个开端的诸多细节和偶然事件”,“能够认出历史的诸多事件,它的震荡、它的意外、它并不踏实的胜利和难以吞咽的失败”(福柯2001b,129;120)。正是福柯的一系列著述创造了谱系学的分析范式。
上文通过三个堪称经典的示例揭示了历史社会学以所谓“小事件”的过程分析和细节捕捉为中心展开叙事的另一种可能性。事件社会学、微观比较历史分析与谱系学分析,这三者尽管在方法论或哲学根基上并不完全一致,但它们都试图确立历史叙事本身以及揭示事件细节对历史社会学的重大意义。当然,时间性叙事有其固有的局限乃至危险,就如同结构性叙事同样有其固有的局限乃至危险一样。我并不是要在这里比高下、论长短,只是为厘清自己在历史社会学上的研究思路做些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