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辩证、对话性或历史性关系的解释传统。这两种传统落在历史社会学领域就体现为序列时间叙事和结构机制叙事之间的张力。尽管在这种张力下呈现出来的时间观有多种形态,不过其划分基础仍是时间性叙事与结构性叙事的二分(赵鼎新2006,7;2019)。本文采用更为简明的二分传统。
许多社会学家都强调结构性叙事才是社会学立足的根本,历史社会学也不例外,讲故事本身或描述事件、过程都不是社会学的目的,社会学最终需要揭示的是故事背后的结构/机制或知识(参见张静2018;赵鼎新2020)。我认同结构性叙事对社会学的分析目标是至关重要的,但我不同意把故事本身与故事背后的结构/机制切割开来。前述李猛(1996)的论文已经指出,标准的社会学叙事是所谓“大事件因果关系”和“中心辐射模式”,但“小事件因果性”的出现已颠覆了事件等级制,尤其是以韦伯、福柯等为代表的一批思想家采取了“表面效果”的研究策略,拒绝在社会现象的背后寻找一个有机体或一成不变的“社会结构”,拒绝在独特的历史事件背后寻找一个普适性的历史决定因素。这种小事件因果关系分析或所谓的“关系/事件”分析强调的是所谓“表面”(作为关系的关系/事件)及其切口(作为事件的关系/事件)的重新拼贴,以避免社会学与历史学分析的分裂。这里的一个焦点问题在于如何理解事件在历史社会学中的意义。比如,在美国较为主流的比较历史分析中,我们看到的是对资本主义发展、民族国家兴起等若干宏大议题展开的长时段分析,而诸如1750年资本主义开始从所谓A阶段到B阶段的发展(沃勒斯坦2011,15—45),1789年法国大g,m引发的世界性影响(斯考切波1998),这些短时段的“大事件”是嵌入在长时段结构中的关键节点,它们作为“大事件”是按照结构性分析框架被事先挑选出来的,事件的细节和过程完全不重要(似乎可以放心地把这些枝节问题统统交给历史学家去处理),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大事件”的节点分析实现结构性分析的贯通。宏观比较历史分析所展示的理论雄心及分析视野无疑都是让人击节赞叹的。我的疑问在于这种分析是不是历史社会学唯一具有正当性的思路?有没有可能带着结构性的关怀却着力于小事件分析的历史社会学?我仅举三个有代表性的例子。
第一个典型例子来自马克思,它展示了经典时期的历史社会学视野。马克思以《资本论》为代表的众多著作无疑可以看作从宏观结构着手来分析社会与历史的作品。然而他的《路易·波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