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逻辑清晰的结构分析路数,而李猛(1998,124)在对同一文集中一篇文章的评论中这样写道:“对于一次社会分析来说,叙事意味着什么?在追求所谓科学性的过程中,社会分析似乎总在竭尽全力地来驱除叙事的含量,将它们转变成为‘个案’‘例子’或者作为背景的无关紧要的‘逸事’。但是,实际上正是叙事本身可以帮助我们克服一次社会分析中容易导致的唯智主义的‘符号,bao力’。”与此同时,项飙(1998,127—147)也在该文集中用“主体——实践”范式,按照时间顺序讲述了“非国家空间”生成的故事,并提出要重视各种非正式的行为和关系,重视草根社会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种策略,重视普通社会行动者的能动性。项飙2000年并没有参加“过程—事件分析”的争论,不过,他在该年出版的《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项飙2000)可以说与“过程—事件分析”风格是有亲和性的。
我自己当年也卷入了这场争论中。我的一篇论文正是孙立平提出“过程—事件分析”赖以立据的三篇经验研究之一。而我在随后出版的博士论文《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更把“过程—事件分析”或“关系/事件分析”发挥到了极致:在该书正文部分,既没有提出任何一个理论概念,又没有进行中层理论的文献综述,也没有进行通常意义上的社会学机制分析,而是通篇像小说一样在讲故事(应星2001)。在2000年的社会学界(而不是人类学界),以如此风格提交博士论文,还是有些匪夷所思的。人们通常产生的质疑是:“那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可它真的算是(社会学)研究吗?”(Ceglowski1997,188)。有人惋惜我浪费了如此好的分析素材,没有实现从素材到分析、从故事到理论的提升及跨越。当然,我在论文的结语部分对此是有所申辩的。我当时既展示了“过程—事件分析”对洞察中国社会的独特价值,也已意识到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及被滥用的危险。社会学者的故事是“讲”出来的,“讲”本身就是理论功夫的体现;这种“讲故事”的高下之分,端赖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及对复杂事件和微妙局势的精准把握。
之所以在此重提这场学术争论,不是要在“过程—事件分析”与“结构—制度分析”之间做一个是非高低的判断。正如张静(2000,15—16)当年在争论中已指出的:这两种方法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排他的,究竟是进行因果分析或结构分析,还是进行过程分析或事件分析,取决于研究者所关心的问题及资料的性质。旧事重提是因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