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没有着急回家,反而往纵深处越走越远。周围的一切都是新的,刚刚浇灌的道路甚至还没来得及命名,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大陆的尽头是什么,便来到了尽头。那里是一个通宵开工的地铁工地,冷光灯像好几枚巨大的人造月亮,不见人影,但是机器全力运转,一根根直径惊人的管道将那里的泥浆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卡车上,再运送出去。我们无所事事,在吞吐的轰鸣声中看得如痴如醉。直到灯光熄灭,机器一部接一部地停止运行,天快要亮了,从公共绿地里跑出来一大群觅食的猫,轻轻穿过马路。
“这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猫?我问他们。而群青摆摆手说,不是我养的。”
文章至此结束了,最后的署名是——消失的象——就好像我和群青以及作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小象虽然没有消失在荒野,却依然在奇异的氛围中消失在了时代的这一边。我想起在采访持续的这三个月里面,很多个夜晚,我们三个人从地下城走出来,季风潮湿柔和,我们行走在延安路高架桥底下,如同行走在沉默的鱼腹下面。我极其想念小象,回过神来,拨了她的电话。
“你写得真好,你把我们写得像堂吉柯德一样浪漫。哎!”我说。
“那你为什么还在叹气?”小象说。
“因为在所有浪漫的事实中,你还是漏掉了关键性的一项。”
“不可能,你说说。”
“我们会开手动挡,持有货车驾照,是不是很浪漫,还有比这更浪漫的吗?”
“哈哈哈哈。”小象的声音始终确定,无论如何都不会消失。
一个月以后,我胸侧和背后的淤青已经愈合,老谢帮我挑了一个良辰吉日返工。等我回到地下城才意识到老谢为什么说我和群青出名了,我不得不对着各种人,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又一遍,渐渐的那段经历对我来说,便成为了他人的冒险。
正逢迪美地下城新一轮扩张,成为时髦大学生和年轻白领的乐园,周末总有记者来这里捕捉浪潮的走向。似乎想要赚钱,便总能找到捷径。这样天时地利人和,我们档口的现货第一次被彻底卖空了,我和群青因此决定把去山东跑货的计划提前。
我们不在档口的时候雇了老谢的远房表弟帮忙。表弟十九岁,蓬勃开朗,前一年高考失利,不想复读,也没有正式去混社会的决心。家里情况不错,于是打算送他出国读书。所以他上午学英语,下午来我们这里,周末晚上去酒吧跑堂,和客人练习英语口语。
出发前我们又和那位跑长途的司机师傅见了一面,带着香烟和白酒,算是感谢和告别。师傅爽快地给我们牵了几条服装厂的线,又兴致勃勃传授了一通在路上找小姐的经验,帮我们调整了离合器,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