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如此拼命反击,大概是因为科警研的MCT118法鉴定一旦推翻,之前将其作为证据的其他案件就有翻案的可能。
“18-24”——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鉴定书上的这个数字组合。这是我与“18-24”的初次相遇,可当时的我并未意识到这组数字有多重要。
同一时间,检察厅联系了松田女士。
“时隔十七八年,他们给我来信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菅家被捕后再无音讯的检察厅突然出现,让松田女士十分诧异。
东京高等检察厅检察官的来信内容如下:
我是平成二年令千金遇害案的负责人。您可能已经从报道中获知,作为程序的一环,法院实施了DNA型再鉴定,得出作为有罪证据的DNA型与服刑人菅谷的DNA型不一致的结论。敝人希望能当面向您说明此程序的进度,特写信叨扰。
他居然把菅家的名字写成了“菅谷”!
不过对于检方请出家属的做法,我其实早有察觉。
就在数天之前,检方开始了一项令人匪夷所思的调查,要鉴定当时的侦查人员的DNA型。
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污染”。
他们认为,鉴定用的试样可能被污染。本案中,被害人小真实的衬衣只要被第三人接触过,就有可能附着非涉案人员的DNA。
检方想要确认这次再鉴定从衬衣中检测出的DNA型究竟是不是凶手的。他们不遗余力地验证这种可能性,恰恰说明DNA型不一致的结果对他们是一大打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侦查人员的DNA型鉴定中,一名侦查队长的DNA型与另一起案件的凶手DNA型完全一致。简直是栃木县警察局的噩梦!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栃木县今市市(今日光市),一个七岁女孩被诱拐,遗体在茨城县被发现。这就是“吉田有希事件”。
从遗体身上发现的男性DNA型被认为极有可能来自凶手。可此次对“足利事件”侦查人员的DNA型鉴定却发现,一名侦查队长的DNA型与之一致。
引起这场误会的就是“污染”。小有希的尸体被发现后,这位侦查队长赶到茨城县警察局,发火时将唾液喷到了遗体上。之后鉴定人员提取了唾液的DNA,将其视为“凶手的DNA”。
得知这出闹剧后,我立即明白为什么检方要给松田女士寄那封信了。
他们想调查“污染源”,鉴定被害人家属的DNA型。检方与科警研断定本田鉴定中发现的“18-24”型来自女性。那么,除了小真实本人的DNA型,与小真实一起生活的母亲的DNA型也必须要调查清楚,毕竟家人的DNA很可能通过接触或者洗涤衣物等方式附着在衬衣上。
我请求松田女士让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