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7%和m;主统合党的10%。如果遵守单一成员选区和比例代表制的配额,韩国议会中女性的比例将达到33.6%左右。而目前女性代表的比例为15.7%。
不难看出为什么这两种制度在遵守配额方面存在如此明显的差异:简单多数制和单一成员选区选举制度是一种零和游戏。[34]赢家通吃一切。因此尽管在宏观层面上,这种制度下的全女性候选名单是对不公平制度的一种纠正,但在微观层面上,肯定会让人感到不那么公平——尤其是对那些甚至不被允许竞争的特定男性而言。
这是两位被否决的工党候选人——彼得·杰普森和罗杰·戴斯-埃利奥特的观点。1996年,两人向英国工党提起法律诉讼,称全女性候选名单违反了1975年的《反性别歧视法》。我们对男性获得的、无形的积极差别待遇已经有所了解,应该知道这恐怕不是该法案的精神之所在。不过,该法在字面上确实如此,杰普森和戴斯-埃利奥特因此赢得了官司。全女性候选名单在2002年工党z.府通过法案恢复之前一度被视为非法。2008年,时任工党副领袖的哈里特·哈曼宣布,该计划将延长至2030年。[35]顺带一提,戴斯-埃利奥特最近在法庭上收到一份限制令,因为他给对手议员的妻子寄了一只死鸟。[36]
在世界范围内,女性政治代表比例最高的国家往往采用比例代表制。[37]考虑到这一点,再去看韩国和瑞典的经验,或许英国妇女与平等委员会不应该首先呼吁实行性别配额制度。如果他们真的希望看到女性在议会中的代表人数增加,第一个要求也许应该是全面的选举改革。但增加女性代表人数只是成功了一半,因为如果女性在当选后无法有效地完成工作,那么让她们当选就没有多大用处。而且情况常常正是如此。
克莱尔·卡斯蒂勒霍是脆弱国家(fragilestates)领域的专家,她写道,妇女在z.府中的影响力往往受到限制,因为她们被排除在男性主导的互惠网络之外。[38]如果男人们形成了幕后的利益交换网络(卡斯蒂勒霍警告说,这在后冲突①的环境中尤其常见[39]),并在“女性无法进入的非正式空间”进行实质性的讨论,那么就算妇女能出席正式会谈也没什么助益。[40]
将妇女排除在决策层之外的做法很普遍,其中最有效率的方式之一,便是这个偏向男性的系统排除了基于女性参议员生活经验和观点的性别数据,这个方法仅次于直接排除掉所有女性参选者。在2011年对美国立法者的一项调查中,40%的女性不认同“我的立法机构领导人在做出重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