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看镜头。”
“喂、等等,先别……”
陆声顿顿,感到有些无奈和抗拒,摆摆手让李庭先别按快门,向他示意自己还没准备好。李庭看上去很有耐心,还真等会儿,又说:“那再笑下吧。”
两人刚结束当天工作没多久,陆声坐在自己那张小床上,本来打算换完衣服去洗漱,现在只好略微侧过头去看向镜头,把脸侧凌乱碎发别到耳后,浅浅笑下,露出其中侧脸颊上酒窝。
房间窗帘只拉上半,夕阳余晖将散未散,把陆声发丝与睫毛染成暖融融栗色,李庭站在门口,离陆声尚有段距离,他对着那抹浅淡笑容举起手中相机,看着取景器中人,郑重地按下快门。
“嗯,好看。”咔嚓声响起,闪光灯亮,李庭再次开口,“要不要再换个姿势?”
“够啊,摆不出来。”陆声摇摇头,不禁说,“你又看不到拍出什,怎知道好看不好看?”
李庭有些狡黠地笑,眨眨眼睛:“就是知道啊。”
就在前两天,李庭从带到兰城几个大行李箱中翻出台胶片相机,奥林巴斯OM1,纯手动机械操作款式,他自己都不记得是什时候塞到箱子里,大概是在家里收拾东西时就顺手放进去。相机里已经被放入卷柯达5207电影胶片,李庭重新开始使用这台相机,陆声自然而然地就成为李庭第个拍摄对象。
胶片最大魅力无疑在于其色彩与颗粒感,尽管在数码时代完全可以通过后期调色和滤镜实现这效果,但如今还在玩胶片人依旧迷恋于不同胶卷、不同扫描仪相互组合带来不同效果,除此之外,按下快门那刻,人其实看不到自己摄下图片,也正是出于这点,才会在看到冲扫出成片那刻获得最大限度惊喜,每张照片承载心情和故事感也就愈发厚重饱满。
凭心而论,陆声并非不适应镜头,毕竟还要靠这个吃饭,入行这多年无论是街拍还是红毯,都从未留下过任何张崩图。只是李庭早不拍晚不拍,好巧不巧在他头发被剪坏这段日子里来兴致,这让陆声哭笑不得,对李庭说:“简直怀疑你是故意。”
在庄平电影中使用替身显然不可能,方森给杨阮剪发那段戏由李庭亲自操刀——他本身没什技术可言,与最终需要呈现效果不谋而合,这段就这镜到底顺利拍完。
自那之后,李庭每当看到他自己手笔时,都会有点绷不住笑意:“还没见过这样哥哥呢。”
就像方森安慰杨阮样,李庭当时说差不多话:“反正人好看嘛,什发型都合适。”
哼,陆声在心中冷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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