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看镜头。”
“喂、等等,先别……”
陆声顿了顿,感到有些无奈和抗拒,摆摆手让李庭先别按快门,向他示意自己还没准备好。李庭看上去很有耐心,还真的等了一会儿,又说:“那再笑一下吧。”
两人刚结束当天的工作没多久,陆声坐在自己那张小床上,本来打算换完衣服去洗漱,现在只好略微侧过头去看向镜头,把脸侧凌乱的碎发别到耳后,浅浅笑了一下,露出其中一侧脸颊上的酒窝。
房间的窗帘只拉上了一半,夕阳余晖将散未散,把陆声的发丝与睫毛染成暖融融的栗色,李庭站在门口,离陆声尚有一段距离,他对着那抹浅淡笑容举起手中相机,看着取景器中的人,郑重地按下快门。
“嗯,好看。”咔嚓一声响起,闪光灯一亮,李庭再次开口,“要不要再换个姿势?”
“够了啊,摆不出来。”陆声摇了摇头,不禁说,“你又看不到拍出了什么,怎么知道好看不好看?”
李庭有些狡黠地一笑,眨眨眼睛:“我就是知道啊。”
就在前两天,李庭从带到兰城的几个大行李箱中翻出一台胶片相机,奥林巴斯OM1,纯手动机械操作的款式,他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塞到箱子里的,大概是在家里收拾东西时就顺手放了进去。相机里已经被放入了一卷柯达5207电影胶片,李庭重新开始使用这台相机,陆声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李庭的第一个拍摄对象。
胶片的最大魅力无疑在于其色彩与颗粒感,尽管在数码时代完全可以通过后期调色和滤镜实现这一效果,但如今还在玩胶片的人依旧迷恋于不同的胶卷、不同的扫描仪相互组合带来的不同效果,除此之外,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人其实看不到自己摄下的图片,也正是出于这点,才会在看到冲扫出的成片那一刻获得最大限度的惊喜,每张照片承载的心情和故事感也就愈发厚重饱满。
凭心而论,陆声并非不适应镜头,毕竟还要靠这个吃饭的,入行这么多年无论是街拍还是红毯,都从未留下过任何一张崩图。只是李庭早不拍晚不拍,好巧不巧在他头发被剪坏的这段日子里来了兴致,这让陆声哭笑不得,对李庭说:“我简直怀疑你是故意的。”
在庄平的电影中使用替身显然不可能,方森给杨阮剪发的那段戏由李庭亲自操刀——他本身没什么技术可言,与最终需要呈现的效果不谋而合,这一段就这么一镜到底顺利拍完了。
自那之后,李庭每当看到他自己的手笔时,都会有点绷不住笑意:“还没见过这样的哥哥呢。”
就像方森安慰杨阮一样,李庭当时说了差不多的话:“反正人好看嘛,什么发型都合适的。”
哼,陆声在心中冷笑,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