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完结的存在于大脑之中的现象,正如全美性教育信息协议会(SIECUS)所下的定义:性欲(sexuality)不是存在于“两腿之间(betweenthelegs)”,而是存在于“两耳之间(betweentheears)”即大脑之中。所以,性欲研究(sexualitystudies)其实不是关于下半身的研究。激发性欲的装置,因人而异,因文化而异。也许有人眼前没有实在的身体就不会感到性欲,可也有人只需要被符号化了的片断的肢体部位,还有人可能对完全虚拟的符号图像也会感觉欲望,性的反应,有时由实物或符号直接引发,有时需要加上一定的幻想作为舞台装置。不过,这种作为舞台装置的幻想也不能说是完全个人的东西,其基础是文化中既有的现成脚本,在现成脚本的基础上添加个人色彩,就形成了个人的幻想。所以,我的《发情装置》〔上野,1998b〕一书,加了一个副标题“色情的脚本”。即使性欲望伴随的幻想是一种对恋爱关系的想象,因为欲望本身是在个体内部完结的,所以,“我爱你与你毫无关系”的说法是成立的,在这个范围内,欲望,与想象力一样,是自由的。我们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人神交媾、被圣母拥入怀中、强*、碎尸少女,等等。对欲望的禁止和压抑,除了本人,任何他人无能为力。
与此相对,性行为,则是将欲望付诸行动。这种行动可分两种,一种需要他者(身体),一种不需要他者。如果将性关系限定为前者,那么,“关系欠缺”的性行为,就是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即自慰。人在与他者身体建立色情关系之前,先学习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不过并不能因此便认为自慰行为是与他人建立性关系的预备阶段或不完整的替代物[2]。
人在与他者身体发生交涉之前、之间、之后,与自己身体的色情关系伴随终生。甚至可以说,与他者身体的色情关系或许反倒是偶发性的。
《美国之性》(SexInAmerica)〔Michaeletal.,1994〕一书的作者麦克尔、加尼翁等人,将“无伴侣的性行为(sexwithoutasexpartner)”和“有伴侣的性行为(sexwithapartner)”区分开来,将后者称为“公的性行为(apublicworldofsex)”。与此相对,“无伴侣的性行为”则指自慰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有他者介入,无论何种性行为,都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具有“公”的性质。
对于具有“公”的性质的性行为,所有关于社会关系的市民社会的规则都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