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逢人就说闻闻聪明,以后能接自己班。结果金融专业读年他就不读,跟同寝室几个人跑去搞乐队,说是发现自己喜欢音乐,大学教东西都没意思,来来去去老三样。老爷子气得半死,也拿他没办法。
玩乐队也玩好,他能写歌,会弹吉他,先是在酒吧驻唱,到处跑商演,把自己累得跟个猴似地,还乐在其中。老爷子看不下去,就让杜夏去帮他们把,杜夏把他们签到自己公司里,正式出道,出单曲又出专辑,拿好几个音乐奖,后面发展到开演唱会,大帮粉丝为他们疯狂尖叫。
所有别人求之不得,削破脑袋去争东西,奚闻轻轻松松就到手。
什都实现,反而空虚。
就跟那句老话说样,人生无非在痛苦和无聊中摇摆。得不到痛苦,得到就无聊,没有解脱之道。
奚闻犯贱,只喜欢在痛苦道路上,条路走到黑,他觉得有挑战性,所以他要搞音乐,音乐这玩意儿,没有高下之分,永远都是自己跟自己较劲。
再有就是,他遇到沈清野。
沈清野就是专门治他,让他狠狠栽个大跟头,八年都没爬起来。
奚闻第次正经认识沈清野时候,沈清野是来杜夏公司签合同。
沈清野刚刚在国外钢琴大赛中拿奖,巡演几场后回国,被媒体扔大堆褒誉之词,什天才少年横空出世、钢琴王子、钢琴美少年等等,好几个唱片公司都瞄上他,最后被杜夏拿下。
他跟在父亲身后走进来,副瘦瘦高高少年模样,白净斯文,穿着廉价T恤牛仔裤,裤角磨得有点发白,两只手擦在裤兜里。全程很少说话也很少笑,大多数都是他父亲沈哲轩在跟杜夏谈,他只负责签字,问他时候就点点头,什都好,冷漠又疏离,身上好像套着个玻璃罩,把他跟真实世界隔开来。
奚闻倚着门框看半天,觉得这小孩儿像件碎后又黏起来白色陶瓷像。
沈清野视线和他短暂地接触下,没任何触动地就移开。沈清野有双极其漂亮眼睛,眼型细长,眼皮深褶,掩盖在略显凌碎刘海下,淡淡看过来时,眼里像有把弯钩,勾得人心尖痒痒。
杜夏把沈清野他们送走后回来,奚闻还没回过神,杜夏拿着合同拍下他后脑勺,“看啥呢?收收你那点心思,人都走远。”
奚闻跟着他走进去,屁股坐在摇椅上,脚搁到桌子上,身子斜歪着,眯起眼,“夏叔,你把这人给吧,曲子里有段钢琴旋律,想让他试试。”
杜夏被他逗笑,“你知道他是谁吗?”
奚闻歪歪头,“谁啊,这厉害?都不能用?”
杜夏给他抽张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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