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去换了根领带,撇下呆米拿给他的绿领带,从自己卧室的衣橱杠上悬挂着的领带当中,抽了根红的。“同时,我们从斯隆的证词中得知,那天早上九点一刻过后,在他跟卡基斯议事的时,卡基斯曾指着自己所系的领带——这根领带,斯隆一进书房就已注意到是红的——说了这样一句话:‘在你离开这儿之前,提醒我一下,打电话给百利公司,买几条新的“像我现在系着的”领带。’”他的目光明亮起来,“这几个加重语气的字眼,是我加重的。现在大家注意啦。再往后,当布莱特小姐离开卡基斯书房的时候,她听见卡基斯口述号码接通了他购买配饰的百利公司电话。后来我们通过调查,核实了百利公司曾经送过货——根据接卡基斯电话的那个职员的证词——送去的货,正是卡基斯订购的。然而卡基斯订购的是什么呢?不言而喻,就是送去的货了。那么,送去的货又是什么呢?六根红领带!”埃勒里身子前倾,敲敲桌面。“总而言之,卡基斯既然声称打算照式样订购自己所系的领带,接着又订购了红领带,这就说明了他必定已经知道自己所系着的是条红领带。这是立论的基点。换句话说,卡基斯在跟斯隆谈话时知道自己脖子上所系的领带是什么颜色的。“不过,既然领带并非程序表所规定的星期六的颜色,那么他作为一个瞎子,又怎么会知道领带的颜色呢?不妨认为,有人告诉了他是什么颜色。但是谁告诉的呢?那天上午,在他给百利公司打电话之前,只有三个人碰到过他——一个是呆米,按照程序表给他安排衣着;一个是斯隆,他在对话里谈到领带的时候,没有一个字提起过领带的颜色;还有一个就是琼·布莱特,她那天早上曾经有一次对卡基斯提到过领带,也同样没有涉及领带的颜色。“换句话说,没有人对卡基斯讲过他的领带颜色已经改变了。那么,会不会是他自己只不过出于偶然的原因,把原来程序表上的绿领带换成了后来所系的红领带呢——会不会是他偶然从横杠上抽了一条红领带呢?有可能——因为,还记得吧,衣橱横杠上的那些领带并不是按颜色排列的——各种颜色的领带杂乱地混在一起挂着。但又怎样来解释如下的事实呢:不论他挑了一条红领带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他知道——他后来的行动证明了这一点——自己挑的是条红领带?”埃勒里不慌不忙地在桌上的烟灰缸底戳灭了手里的香烟。“诸位,卡基斯只能通过一条途径得知自己当时所系的是根红领带。那就是——他能用自己的视力来辨别颜色——他看得见!“你们会说,他不是瞎子吗?“这就是我最初一系列推论中的关键所在。因为,根据弗罗斯特医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