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牧龙师 > 杀死野猫 > 第55章 作者写在最后的话

第55章 作者写在最后的话(1 / 2)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1.一些碎碎念

《黄沙》、《晚秋》和《清白》完结之后,我做了复盘,每一次存新文,我都希望能改掉上一个故事里的毛病。

《黄沙》是第一次构架小说,文笔和逻辑都太稚嫩,撑不起一个架空的世界观,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大修害,看缘分吧。

《晚秋》是我意料之外的,原本我只是想写下来,用另一种方式为过去留个念。

我知道这本有很多问题,被诟病的被吐槽的地方,我都明白,没有人会比我更知道晚秋的问题在哪里,我也从来没觉得这本好,但仍然非常诚恳的谢谢看完这个故事的朋友。

有朋友在微博给我发私信,问我《晚秋》故事是不是真的

季松临手臂上的疤,他开一家并不起眼的店,他的黑胶唱片,他的事后烟、他的后摇、他送来的海风,他带来的星星和故事,他们一起看过的电影。

还有徐尘屿的暗房、胶片、圣诞节在工作室点燃的蜡烛,他们都热爱的焦安溥,他们看过的演唱会

至于真不真的,自有心定吧。

我知道我太过投入,煽情,不懂克制。

但是故事写出来了,它有自己的命运。

其实发表了的三本,从流畅度来说,《清白》反而是我最满意的一本,但现在回过头去看,又觉得讲述的方式不够利落,它的内容和情节设置都不讨喜。

到了第四本《野猫》,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用大量的对话作为核心呈现。

我希望自己成为旁观者,落笔时学会冷静。从俗的方面来说,我不知道这种冷处理的方式,在技巧上能否显得“高明”些,或者它会有更大的缺陷,我只能过段时间再复盘看看。

《野猫》雏形和出生于我而言并不顺利,我写得很慢,一度折回去反复修改,末期强迫症在这里变成了没得医的绝症。

和朋友聊天,最困扰我的依然是老问题,如何才能学会用平实的话语讲好一个故事,这对我来说太难了。

真实、直白、厚重而直抵内心的文感,也许再花费多少年,我都学不会。

我知道,在这个时空里,我就是那只特别平庸的笔。

2.任南野这个人物

原本在大纲里,任南野定的是攻,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觉得宋的气质更符合,小野猫就变成了受。

3.关于新闻

所有记者里,我最喜欢安德森·库珀,再然后就是柴静,后来她出了书,《看见》一直是我书架里排行前五的作品,无论是她四两拨千斤的文感还是诚实的记录,都是我羡慕和向往的那种笔力。

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她那样的一支笔。

如果有那一天的话。

最后,这本书献给那些不问功与名,走过三千里路云和月,依然理想不死的人们。

看完这个故事的朋友,祝你和我终身浪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坏消息:施铮死了。好消息:没死透,而是穿越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坏消息:物种变了,穿成了个西游记里的妖怪。好消息:是个能力强大的妖怪,乃是与孙悟空和牛魔王结拜的七大圣之一的狮驼王。坏消息:七大圣早解散了,孙悟空还在五行山下压着,他八成也被上面重点关注着。好消息:施铮绝不向命运低头,力争有一番作为。坏消息:努力的方向发生偏差,成了一个大魔王。---不算消息的消息:施铮捡了个跟班袁持誉。坏消息:貌似是个废
莫扎他和ko的故事有酱紫一个攻,用IT技术征服了受的大脑,用厨房技术征服了小受以胃为代表的上半身,然后仍然是技术= =,征服了小受的口口(自带屏蔽)。所以……无论什么领域,技术流都是强大的!本文的宗旨是歌颂技术流,督促大家向技术流靠拢>o<KO攻属性:人 妻,黑客,穷人,上门女婿,爱推倒莫扎他(郝眉)受属性:傲娇,炸毛,省状元,富二代,好推倒

大宋第一衙内

素衣渡江
“我姓高,是个衙内,这么说,大家可能还是很模糊,那就直白的讲吧,咳,我爹是高俅,没错,就是水浒传里那个大反派高俅,我是他的儿子高衙内。”高铭悲催的穿越到了草莽世界水浒传,不幸成为了高衙内,真是好汉横行,仇人林立。可他没有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争取做个大宋新衙内吧。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攻二不想走剧情[快穿] 嫁入豪门的影帝[娱乐圈] 万人嫌和隐婚竹马上恋综后 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 骑士病 睚眦乱臣 继承来的雌虫是理想型[虫族] 星际珍稀虫母[虫族] 红树莓 时间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