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是个很大酒店。
萧同犹豫几天,还是给朝玉递请帖,他们不熟,面都没见过几次,但他有事去请朝玉帮忙,朝玉没有拒绝过。
参加婚礼人不多。
都是萧同和张小星朋友,康怜南本来要来,但他档期排很满,就录段vcr送过去,让助理给他直播婚礼现场,也算是参加。
朝玉来不早。
他坐在个角落里,垂着眼,捏着酒杯但口也没动。
似乎没想到朝玉这社会地位在天花板大咖会来,婚礼发生点骚乱,萧同还挺开心。
他也是生意人,生意人需要交际。
和朝玉攀谈会,虽然朝玉还是很冷淡,但没有不理人,萧同还是很满意。
张小星只是跟朝玉打个招呼。
对朝玉,他感官有些复杂,朝玉和顾明乐分手不清不楚,两人谁也没说原因,但好像是朝玉出轨。
但这五年,朝玉也没找过其他人。
他幽幽叹气,何必呢。
明乐来最晚,他还是很帅。
风尘仆仆,剃很短板寸,比五年前多些风霜味道,睫毛长卷,眼神仍然多情。
他牵着个穿着公主裙长得像洋娃娃样小女孩,小女孩似乎是怕生,紧紧靠着明乐。
最先看到明乐是朝玉。
明乐也看到朝玉。
时隔五年,他们都变。
朝玉彻底变成青年模样,肩宽、腿长,合身西服看起来相当昂贵,唇色比以前要红许多。
他眼角泪痣依旧,清清冷冷富贵花,看上去高不可攀。
“爸爸。”
小女孩稚嫩声音打破他们对视。
明乐低头,笑得很温柔:“岸岸,怎?”
岸岸指着朝玉,问明乐:“那是张叔叔吗?”
爸爸跟她说,今天是张叔叔婚礼,给她买漂亮公主裙当花童。
明乐顺着岸岸视线看过去,朝玉应该是听见岸岸喊他爸爸,似乎有些失神:“不是。”顿下,“这是你朝叔叔,爸爸以前朋友。”
“岸岸,喊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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