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罗伊尔市,带着他副手骨斯特。
准确地说,是被史莱姆所包裹骨斯特。
之所以在众多魔物中选择它,是因为骨斯特是唯去过首都魔物。它生前是名吟游诗人,足迹遍及大陆,其中也包括海岸王国首都。虽说已经过几百年,但洛林相信骨斯特记忆多少能在人生地不熟罗伊尔市派上用场。
由于很多人都见过“魔法科学家古斯特先生”,为不让人们怀疑古斯特和洛林是伙儿,骷髅诗人需要张新脸孔。
噗叽可以覆盖它骨架,充当肌肉,并用自己灵活多变外形组成全新五官。在此基础上,骨斯特又提出,为不让人们认出它就是“古斯特先生”,它最好彻底颠覆人们印象——不但要变装,最好连性别都改变。
于是它给自己脸上涂满化妆品,又给自己胸衣里塞两只小史莱姆。然后就这摇身变,成为洛林秘书“古丝蒂小姐”。
可洛林觉得“防止人们怀疑”不过是个借口。骨斯特可能……只是单纯想试试女装。
“们还是快点儿去旅店吧。”洛林无力地说。
“当然,当然,您舟车劳顿。去替您叫辆马车。”
马车很快来。车夫帮他们把行李运上车,问:“去哪儿,先生小姐?”
“独脚鸡旅店。”骨斯特说。
它转向洛林,热切道:“那家店不大,但非常温馨,老板娘手艺也是绝。当然,她早已不在人世,但看过旅游手册,旅店还在经营。”
“是家百年老店!”洛林肃然起敬。
只有车夫用怀疑眼神看着他俩。
“这座城市变化实在太大。”坐在车上骨斯特望着窗外街道,语气中飘荡着丝丝怀念,“这多房屋,这多人,天呐,你能相信有两百万人住在这座城市里吗?但不得不说,更喜欢它现在样子。”
“小姐,您真是个乐观主义者!”车夫高声说,“很多本地人,尤其是老人,都觉得这地方越来越糟糕。天气不好,空气不好,人也太多!”
“可喜欢这儿天气!”骨斯特惊道,“瞧那些浓雾,那些阴霾,它们让免受阳光荼毒。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好吗?”
车夫:“?”
“这里空气也十分合心意,如此污浊,如此呛人,简直是沁人心脾!”
车夫:“??”
“还有这里人们!”骨斯特指窗外,“瞧瞧那些老*巨猾、诡计多端资本家,那些没精打采、如丧考妣上班族,那些满脸绝望乞丐,那些不得不沦为童工可怜孩童——噢,简直诗兴大发!再多待几天,准能写出部现实主义悲剧巨作。连名字都想好,就叫《悲惨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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