胛。旗袍侧叉开到腿根,条支出来长腿,笔直小腿,秀气脚踝绑着水晶高跟鞋系带。那鞋跟和这个人样又细又长,拉得整个人像条在春风里摇曳纤细柳枝。
这背影让陆明臣咽口唾沫。虽然他讨厌看男人穿女装,但些更深层次喜好骗不人,他就偏爱这种纤细柔美男性。
男人在灯光里慢慢转过身,头发用白色羽毛头饰服帖地包裹起来,露出张完整、画着白面妆脸。连眉毛和睫毛都涂白,只有咬唇地方涂着点鲜艳红,和右眼下方两滴水晶贴作眼泪。
他眉眼低垂地站在舞台中央,似乎并没有要和观众们交流打算。但他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不是靠这衣服和妆容,仅仅是那种神情和姿态,就让人看到种性感纯洁和魅惑温柔。
陆明臣也自然明白这人受到追捧原因。皮相好不如骨相好,陆明臣不是没见过美人,但这样骨相和气质,就是天生尤物。只是他面部轮廓、他身材、他右侧面颊上水晶泪珠,都让陆明臣有种莫名熟悉感,好像在那儿见过,甚至碰过,以至于他能想象出那片后背触感。
但他并没有觉得这感觉很好,相反,觉得有些焦躁。他好像忘记什,什东西就在意识边缘,伸手就能触碰到,像每个顺手撂下便消失手机。
萨克斯低沉忧郁前奏响起,打断陆明臣思绪。
舞台周围灯光渐渐亮起,Tita身后是整个伴奏队,他走过去扶住话筒支架,开口是把沉郁温柔男人嗓音——
他爱第个人
是他客人
入行两个月
他成最无能职业者——
贞操还在
钱已经没
……
这把熟悉嗓子,这略有些变调但听过无数次温柔声音,意识边缘东西猛然清晰起来,那只转身便消失手机又重新回到手里。
陆明臣难以置信,他死盯着大屏幕里那个正在唱曲儿男人,他不相信,这个人,怎可能是他丈夫?
他死死盯住他。
随着演唱投入,台上人对着朝着舞台无数个镜头烟波转,施施然转圈,然后垂下眉毛,接着唱到——
朋友塞来客人
第次和人睡觉
第次和人X交
他只有这个客人
第次也没有更多选择
第二天醒来
客人已经离开
什都没留下
什都没留下
朋友问他赚多少
他说
没要钱,因为爱他
他说
什都不要,因为爱他
什都不要,因为爱他
什都不要,因为爱他
……
台上人那样幽怨地唱着、叹息着,仿佛哀叹是自己人生。朝醒来,什都没有,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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