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这些事你让周姐做就好。”
陆明臣坐上饭桌,接过宋书华递过来热毛巾擦手,拿起筷子。
桌上三菜汤,清蒸鲈鱼、豆角炒嫩牛肉、炒青菜,还有个海带排骨汤,都是陆明臣喜欢家常菜式,全部出自他丈夫宋书华之手。
“周姐口重,你胃不好。”宋书华简短解释,把碗热气腾腾米饭放到陆明臣面前,在他对面坐下,“快吃吧,菜凉。”
宋书华也是男人,但他自觉扮演着妻子这个角色。
或许有人天生就适合做妻子,并不受性别限制。宋书华个性温吞安静,既不适合都市白领们高压工作环境,也不擅长和各色人打交道,仿佛生来就适合家庭。
于是婚后他就几乎做上全职主夫,成成功男人背后支柱,把陆明臣照顾得周到妥帖,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两人面对面吃着饭,桌上只有餐具轻磕声音。结婚七年,他们早已习惯这样沉默晚餐,实在没什可说。
公司经过陆明臣前几年疯狂扩张,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公司。现在涉及业务,宋书华相当陌生。
而宋书华生活三点线,除家里,就是每周三次钢琴班教学,和每周两次瑜伽练习,实在乏善可陈。
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面孔,看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张和他性格样温柔清秀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头自然微卷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线,同样黑痣左边嘴角也有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副抽象画,有种他说不清道不明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陆明臣目光,随后想起什,他从兜里掏出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
陆明臣打开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刺。
他熟练地把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旁,再把剔好鱼肉和陆明臣面前青菜调个位置。
如果换个人,陆明臣会觉得他故意这做,只是为激起自己愧疚感,但他知道宋书华不是。他只是习惯性照顾自己,帮他剔鱼刺这种动作从三年前他被鱼刺扎喉咙去医院取出来之后就开始。宋书华总是乐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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