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在后座坐好,背包塞在身前,他拉住两只手,像系安全带样环抱在他腰上。
夜深。
他载着穿过七月流火夜晚,身上烦热早已散尽,吹着风倒是有些昏昏欲睡,路过座桥,河面上水光潋滟,生动倒映在桥身之下,织成张破碎网。数盏路灯作伴,光芒像手臂圈住身前最温柔块。不说话,只紧贴着他后背,想试试听不听得到心跳。
“你是不是,不喜欢干这行?”
刚开口,想起要把头盔上透明罩拉上去,风猛地涌进来,吹得眼睛睁不开。“无所谓喜不喜欢。”
“假如非要逼着你收手,事不由人,你夹在中间会很难做吧。”
前方十字路口有个红灯,他减慢速度,融在风里声音变清晰:“有些东西不是说收手就收得。”
他停下来,摸摸手背,“宝宝比想法成熟呢。”
“咱们俩立场不同罢。”
把下巴往他肩上蹭蹭,说,“你有分寸,就不会拿自己身家性命去赌,去挥霍,这没意义。”
“重要是。”
闭下嘴,话再说出口,不知怎就降调。“你还有。”
“嗯?”
他不笑还好,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
“你养啊?”
“怎不行,”心横,“等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会想办法……只要你别太败家都养得起。”
他笑,肩膀发抖,然后松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不切实际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就当小白脸,吃你睡你,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不要脸。”
“反正都快三十,丢得起这个人。就这定。”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
因为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散步买猫粮,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公里内,非常听话,让他什时间回家就什时间回家,要窝在房间里听唱歌,煞有介事跟探讨选曲。
含着润喉糖,拿份筛选过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遍,让他挑出合适五首,由收入这次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歌单,脚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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