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过头,将燃烧烟头和烟头抵在处,深吸口,心无城府笑。
说这多年,每次牵你手时候都会心跳,还当是早恋呢。
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夜,不停用笔在稿纸上记下歌词。
灵感像流星般稍纵即逝,要从那密集闪光中打捞出为所用词汇,这是个奇妙过程,在此之前,它因为种种可恶原因被耽搁近个月,今天却像是解除枷锁,能够握着笔将想要表达东西描写出来,几乎到令感激地步。
收笔时候天都亮,攥着最后耐心把歌词又通读遍,感觉眼睛下方吊着两个沉甸甸热水袋,倒在床上,不出分钟就不省人事。
日夜颠倒让人格外乏,睡到下午,精神上亢奋让毅然舍弃怠懒,醒来冲个澡就直奔录音棚。
——如果能不用个“爱”字写首情歌。
“很固执,没有太多故事
像坐末班车,想给你留个位置
你微笑你眼神究竟哪个是暗示
数到三闭上眼睛,摸摸心口痣
问你个问题,只能回答“愿意”
收起没用顾虑,把美梦熬成蜂蜜
洒上点紧张点猜疑点心跳点焦急
睡前唱给你听,你在没在听?
‘初次见面’是练习百次抱歉,没及时出现
追得好累,错过你二十年
可不可以付给你初恋
买断你亲吻所有权
很失败,不是调情天才
不说晚安不说喜欢不敢任性耍赖
离你0.001米也无法不想你
这是通关密码,这是告白”
去时候宫隽夜在楼健身房里跑步,他进来,等唱完。
个人情绪代入现实,没办法让自己克制那种驿动。
他什都没干,就普普通通坐在对面,喝瓶运动饮料,有水滴顺着他下颚流淌至喉结,被吞咽动作抖动,迅速地滑落,耳钉和胸膛都明晃晃,刺青被汗水洇层朦胧雾气。
想必是凝视太过露骨,他眼睛微微抬起回望着,下唇抵在饮料瓶透明瓶口上,凸显出种柔然而诱人质感。
彻底没心思唱歌。
他实在不是个认真人,对待人事鲜有专注严肃态度,多数时候慵懒随性,看谁都像流水似过,可那双眼睛却像连着心,总敛藏着与之相反深情,眨眼慢慢,和嗓音样附有磁性。
因为太好看,在自己精神试图制止行动之前,就凑上去舔口他脖子里咸津津汗,皮肤表面有运动后发散余热,肌理细腻。又把嘴唇贴在他锁骨下凹处,明目张胆地占他便宜。
然后事情发展就有些欲罢不能。
他下子被点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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