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游荡时候,这里是他经常落脚地方,但这个学期,他几乎抽不出时间光顾。
老板翻几根串,又看向迟炀,回忆几秒,道:“这位混血小哥,牛肉不要太老对吧?”
迟炀有点诧异,都快半年过去,老板居然记得他。说到底,他还是那个大少爷,即便在凌琅影响下能够接受路边摊,眼界也终究是往上看,他不知道,这种眼认人本领,是在这里营生之人必备技能。
他对凌琅表达惊讶。
凌琅点点头,道:“正常,何况你很有辨识度,比如——”
他伸手指下迟炀眼睛,被迟炀把捉住手。
迟炀摇摇头,不赞同道:“最大辨识度,难道不是有你这个帅哥男朋友吗?”
自从确定半关系,迟炀就经常左个“男朋友”,右个“男朋友”,凌琅每次听完都有点手脚发软,招架不住,但又觉得迟炀是在教自己分辨什是爱情,所以只能抿着唇,从迟炀掌心缩回自己手。
烧烤很快上桌,还是凌琅常点老几样,以及迟炀嫩牛肉。
吃完烤串,已经十点多。
凌琅道:“送你去地铁站吧,再晚就要错过末班车。”
两人付完钱,同往地铁站走去。
为节省时间,他们走条小道,这条路治安环境不太好,经常有社会青年出没,所以到夜里基本没人敢走。
长长条路,只在头尾和中部有路灯。路边四处都是散落墙砖,还有些歇业已久店铺。明明是条破败不堪、让人难以下脚路,但听着身旁人舒缓呼吸声,还是让人只恨它不能再长点。
眼下月黑风高,气氛正好。
迟炀看向凌琅垂落在身侧手,正要悄悄牵起来,突然被凌琅胳膊挡在身后。
前方狭路相逢,是个青皮寸头刀疤脸男人。
虽然光线很暗,但迟炀还是眼就认出这人是那个想找凌琅麻烦,结果被他收拾得屁滚尿流杨少欣。
杨少欣狠狠停下脚步,暗“操”声,然后对着迟炀高高举起双手。
凌琅以为他要打迟炀,立刻捏紧拳头,把人牢牢护在身后。
下秒,杨少欣对着迟炀大喊声:“别看,马上就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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