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这样叫他,但荆丛辙念这个英文单词语气还是让他脑仁酥。
“叫名字就行啊,干嘛突然要起称呼?”
于情于理他们都不是能进步关系,兄友弟恭场面不需要在他们之间上演。
“听起来更亲近点。”荆丛辙还真说。
曲笙果然没办法礼貌对待对方,很快破功,说:“们为什要更亲……”他话说到半,停住。
“……你听到们在大厅说话?”
荆丛辙面色如常,“门是敞开。”
曲笙抿唇,“那也要刻意听才能听到。”
“是。”
噢,就这承认。
曲笙神情复杂,“你这样怪渗人。”
荆丛辙闻言眨下眼,曲笙敢打包票,他就是故意,眨下眼。
“是。”荆丛辙说,“所以你才害怕?”
作者有话说:
辙哥眨眼是学笙笙,学人怪哥哥!
你喝醉?
曲笙咽咽口水,反驳:“什时候怕你?”
荆丛辙看着他,眼神足以说明切。
曲笙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少年时期没能解开惑,只能留在过去,没办法再突兀开口得到谜底。
荆丛辙肯定不会告诉他那些淤痕从何处来,就像他那时也未曾跟荆家人说起自己喜欢乐器从来不是小提琴,而是吉他。
两个人还在僵持,楼下传来响动,听到声音曲笙转过头,“荆叔叔好像回来。”
荆丛辙起身,对曲笙说:“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
曲笙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诈?”
荆丛辙脚步顿,调转在曲笙面前,“诈你什?”
曲笙扬着头,从荆丛辙角度看下去,标准桃花眼,鼻尖挺翘,嘴唇薄厚适中,说话声音柔软……
但和小时候不样。
在荆丛辙印象中曲笙是和家里那只拉布拉多犬样存在,闹腾时候全家人都会注意到,安静时候只有爷爷还记得。狗很乖,爷爷让做什就做什,曲笙也很乖,爷爷喜欢这个战友留下来小孙子。
曲笙说:“荆叔叔回来,不下去打声招呼,这合适吗?”
而现在他长大。
在荆丛辙看来还是副不聪明样子,心思好猜,情绪都写在脸上,就因为如此才生动鲜活。
荆丛辙点点头,说:“那你跟起下去。”
曲笙又不愿意,想想,别别扭扭:“走你后面。”
荆丛辙没有异议。
曲笙在他身后不确定地问:“你刚刚是不是偷笑?”
荆丛辙说:“没有。”
曲笙侧身探头,想要再看看。
荆丛辙停下来,有所准备般握住撞上他后背曲笙手腕,低下头去,“看清楚吗?”
他眼看着对方脸从耳廓开始红起来,眼下都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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