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蕴之前在网上看到科普贴说,猫咪是通过气味来分辨人类,而不是图像记忆,所以如果个人身上味道变,猫咪就会感到陌生和害怕,而且猫咪记忆是很短暂,如果太久没有听到熟悉声音,就会忘记主人,要重新相处段时间才能建立起信任。
唐蕴原本不太相信,但这次回到家,法典真好像不认识他样,缩头缩脑地躲到卧室床底下,无论唐蕴怎叫它都不出来,就两只激光眼在床底下瞪着他。好像小时候刚捡回来那样,对他充满戒备。
唐蕴感觉自己爱被辜负,走回客厅哀嚎:“怎办啊,典典害怕。”
匡延赫边收拾东西,边安慰道:“你拿根猫条试试看,上回过来它也躲起来,过会儿就好。”
唐蕴个手不好撕,把猫条递给匡延赫撕开,又返回卧室,蹲在床边引诱。人猫对峙十几分钟,法典终于从角落位置往外挪点,又挪点,隔着小段距离,嗅猫条香味。
衣柜门没有合上,唐蕴扭脸,视线对上里面穿衣镜,脸上两处缝合地方已经开始结痂,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摘下黑色绒线帽,他转过头,观察自己脑袋后面那手掌大纱布,他稍微撕开个角,确认伤口比前几天好些,也没有流脓,然后又无声无息地把那角贴回去。
也许是因为他雄性激素比较发达,长头发和长胡须都快,才半个月时间,头顶摸上去就有扎手触感,像在摸个带刺毛球。
他三庭五眼都长在合适位置,短头发造型也没那不堪入目,慢慢地都有点看顺眼,只不过他工作不允许他留这寸寸头,因为它隐隐透着股子劳改犯气质。
在唐蕴坚持不懈诱惑下,法典终于忍耐不住,舔舔美味猫条,耳朵从害怕机翼状变成感兴趣立耳。
猫咪很好收买,两根猫条就和唐蕴重新建立起信任,从床底下钻出来。
“不生气?”唐蕴歪着脑袋问法典,试着摸摸它身体。
法典侧着脑袋在他掌心蹭蹭,似乎已经认出他来,但是因为他身上药物气味陌生,粉色鼻头缩缩,始终不敢和唐蕴太亲近。
唐蕴回到客厅,从收纳盒里抽出根带鸡毛逗猫棒,在空中挥挥。
铃铛发出清脆声响,法典从老远地方朝他飞奔过来,像个十来斤大西瓜砸在沙发上,唐蕴连忙挪开大腿,以免二次受伤。
匡延赫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也坐下来,感慨道:“小猫咪可真好哄,这快就和好。”
唐蕴翻眼:“你这是点呢?”
“哪敢。”匡延赫点到为止,换话题,“晚上想吃大闸蟹吗?”
“可以啊,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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