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玉市西城区。
这里有最密集住所,也聚集最多民众。高速发展带来经济不平衡,逐渐挤占最为良好经济地段,贫穷人们无法保留住原有住所,便只能报团取暖,齐齐拥在起,便构成片鱼龙混杂之地。
尽管“晨曦”造价不高,用途也广泛,但在这块土地上,依旧有许多人为节省那些钱,并未购买,反倒给诡异有机可乘机会。
只不过比起诡异,在大部分群众眼中,最可怕依旧还是人心。
“哈哈哈,兄弟跟你说,你爹最近又被个富婆给看上,她竟然要给,这个——数!”喝得醉醺醺男子伸手朝旁边酒友比划着,满脸得意洋洋。
坐在他旁边人被他酒臭味熏得个倒仰,毫不客气地拍掉他伸过来手:“叫谁爹呢你!成天吹牛不干点正经事,你前阵子不是还说有个贼漂亮女朋友要来找你过日子?这咋又有富婆?”
于成“害”声,脸上褶子清晰,闪着油腻光,他憋屈地道:“那个就别提,以为是个清纯美女,没想到还真是男,还跟说是为变性……开玩笑!若不是他家里有钱,平时语气也不像是个男,才懒得搭理。”
“哟呵,男女通杀啊老哥。”酒友并不信他说鬼话,但还是调侃着道,“那感情你们还见过啊。”
提到这个话题,醉眼朦胧于成抖两抖,连声道“没有”。
待酒友离开,于成烂醉如泥地瘫在酒吧椅子上,莫名有些浑身发寒。他嘟囔着摸到自己戴在手上“晨曦”,大脑里满是那个乐园管理者打包票,给自己呵几声壮壮气势,又倒头睡过去。
“于成,已经到酒吧关门时间,该往家里走。”个低沉轻柔嗓音落在于成耳边,带着种蛊惑人心力量。
于成打个激灵,睁开眼睛,眼前已经不是乱七八糟摆放着酒瓶,红色装饰假花也不见踪影,只有片黑黢黢污垢黏在闪着微光酒吧招牌上。
——“迷幻之吻”。
于成觉得自己状态也像是在做梦,他无法控制自己四肢,明明是在往前走,但又觉得像是在飘,虚虚浮浮,没有个落点。
他僵硬着脖子,眼睛往旁边斜去,只看见勾起红唇上闪烁着银光镜链,那陌生男子礼貌地跟服务员道别,挟持着他走出酒吧。
夜风寒凉,三两下就能把个人酒意吹散,路上连个行人影子都没有,只能看见黄色路灯下翻倒垃圾桶,只能听见旁边人皮鞋与地面摩擦发出“嗒嗒”声。
于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不受控制地往前走,走回自己居住小区,走到家门口,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开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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