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沿路风沙,也遮挡住大半面容,只露双明眸清亮。
在边关塞外,这样美眸多看眼,仿佛都让人心生不舍。
原本,旁人也都觉得这双眼睛主人该是女子。但见她身男装,早前倒是明眸清亮,水波含韵,但目光瞥来时,却忽然变得锐利而洞察人心。再加上身侧又跟着四五个手持刀剑,目光如鹰侍卫。
在塞外,这样人保不准什来历,最好不要多看。
先前投来目光商旅纷纷收回目光。
许骄也收回目光,抬眸看向眼前酒肆。
塞外风尘,吹得她衣襟嘶嘶作响,也吹得身侧驼铃阵阵。酒肆上空,飘扬着半卷红色旌旗,是供往来商旅歇脚补给地方。也是这方圆几十里荒漠中,唯处可以落脚绿洲。地图上标作晓镇,是去北关城必经之路,路上往来,大都是边关商旅。
“许爷,今晚在这里落脚,明日晨间走,黄昏前后就可以抵达北关城。”彭秦云面下骆驼,面取下遮挡裹巾。
塞外风沙眯眼,都要靠裹紧遮住口鼻,避免风尘入鼻。
许骄也跟着取下裹巾,入酒肆。
裹巾下,她面容不算白皙,甚至有些偏小麦色。但即便是小麦色,也遮挡不住她眉间抹明艳精致,若是这抹明艳精致再配上白皙肌肤,便是少见绝色。方才那些没死心商旅心中再度惋惜,可惜,是个男子。
只是入酒肆,许骄也没摘下手上羊皮手套。塞外周遭,但凡有旁人在,许骄从不摘下羊皮手套。脸上要扑成小麦色容易,但手上不容易。因为手上沾染成色易落,落则露出双纤手柔荑,肤如凝脂,同她脸上小麦色形成鲜明对比。
她几日前在繁城牢狱将彭秦云捞出来,是因为听说他可以独自人穿过荒漠,抵达北关城;也可以在犯事后,又个人独自穿过荒漠,全身而退。
眼下,她要去到北关驻军处,知晓人越少越好。
她要彭秦云作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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