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可怜神情。
柯南无奈扶额,他算是看出来,这个人就是来捣乱。
“再说遍。”戴上眼镜之后,乱步整个人气质都已经沉稳下来。
乱步推推眼镜,看透切眼神直勾勾盯着刚才出列男人:“犯人,就是你。”
“哈?”男人挣脱女友束缚,指着乱步怒气冲冲,“你开什玩笑,跟那个男人根本不认识,要不是倒霉透顶在那个时间段进厕所,早就出这间咖啡厅。”
“怎说,都是他妻子嫌疑更大吧。”男人不屑道,“刚才可都听这位警官说过,那个男死时候,可是抓着婚戒,他们可是契约夫妻,说不定是想独占财产呢?”
“不对。”乱步摇头反驳他,“如果是他妻子干,那为什没有拿走受害人手中戒指呢?”
男人卡下,仍然是无理流氓模样:“特怎知道,没看到也是可能吧。”
乱步没有理会他辩解,仍旧有理有序开始论证:“死者无名指上有明显,长期佩戴戒指痕迹,但确是层深,层浅,说明他曾经佩戴过两枚不同型号戒指。”
“外圈晒痕已经有和周边肤色融为体征兆,所以死者被摘下那枚戒指是宽度较窄。”
乱步走到那位妻子面前,轻轻挽起她手,然后将她手上戒指撸下来。
毫不怜香惜玉做法令在场男士们看得眼睛直发愣,被乱步挽住妻子也是时间不知如何反应,被他得手。
乱步毫不在意,满脑子只想证明自己推理,他捏起这枚戒指,对着阳光看看:“这枚戒指与死者被拿走那枚不是对。”
在场人觉得他们好像是抓住什线索,又好像什都没有,柯南仔细思索会儿,率先跟上乱步思路。
他从旁冲过来,乱步挑挑眉将手里戒指交给他。
“你意思是说,真正被拿走戒指在凶手那里?”目暮警官紧随其后问道。
乱步给他个赞许眼神:“没错,除非现在丢进马桶里面,否则凶手定还随身携带着这枚戒指。”
“那们马上搜身,定能找到个单独戒指。”目暮警官激动地准备指使手下。
“你不会真以为会这说吧!”乱步口风转,变表情,双手托着下巴,鄙视道,“凶手怎可能那傻,在明知道你们会搜身情况下,还随身带着那枚印有受害者指纹戒指。”
“啊?”目暮警官豆豆眼,憨憨道,“那、那怎办?”
乱步震惊,这些警察是怎回事,乱步大人都已经提示这明显啊!
“笨蛋啊,凶手就是他啊!”没办法啦,谁让乱步大人就是需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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